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一揽子线上办税技术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一揽子线上办税技术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一揽子线上办税技术运维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0日17: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3:3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1日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
预算金额¥9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欣
项目联系电话025-********-71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商务部分:章炎炎,025-******** 技术部分:陈学军,025-********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欣,025-********-712
附件:
附件102X-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xls
附件2各分包合同履行期限.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一揽子线上办税技术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X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一揽子线上办税技术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93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分包一:一揽子线上办税技术运维及线上办税配套运维

分包一预算:人民币肆佰壹拾捌万贰仟肆佰元整(¥ 4,182,4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的意见(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苏税发〔2019〕32号)明确要求“优化整合各类运维资源……创新运维服务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维,建立省局集中管理,省市县所四级分级负责的税收信息化运维模式”、“实现业务技术运维的无缝衔接和快速流转”。

技术运维以人员外派为基础,更好的做好税局驻场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及时分析处理问题、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为目的,从而达到税局要求。

该项目将采购技术服务人员,负责税费服务运维、线上办税配套运维、三分局电子税务局数据服务。包括系统功能优化、bug修复、现场问题处理、日常运维问题解决与处理、系统故障事件的处理、系统监控、数据加工、数据同步监控及运维问题解决、接口服务监控及运维问题解决、系统升级检测、工作报告、数据提取查询等相关技术及业务服务。

分包二:统一支付平台运维等项目

分包二预算: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玖仟玖佰元整(¥ 2,159,900元)

作为江苏省税务局支付网关,统一支付平台以更好的在全省税务系统推广移动端支付为主要目的,达到对外实施税、费统一支付结算能力。统一支付平台为全省线上办税提供统一的支付渠道,同时为所有移动端社保查缴渠道提供数据服务,为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我的盐城、我的连云港等查缴渠道提供数据服务,将应缴数据与登记信息整合,优化查缴流程数据传输过程,监控数据流量,维护系统稳定。2023年,社保线上缴费已达到了337亿元,交易笔数达到了6317万笔,服务人数也接近3千万。通过专业运维服务的工作开展,可确实保障江苏税务系统各税、费缴缴纳工作安全稳定,确实保障涉及到通过统一支付平台的作为数据支撑渠道的其它业务数据的安全性、稳定性、准确性,保障随着线上缴费业务的推广和普及所带来的更大挑战。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功能运维主要包括:微信群,电话咨询及运维平台监控、维护数据库,服务器,应用、与银行每日对账、与税务每日对账、社保费税银通道维护、支付宝小程序运维、微信小程序运维等。

分包三:车船税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

分包三预算: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495,000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和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于2016年1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了总局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系统运行稳定,为车船税代收代缴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数据支撑。同时,省局自2016年开始就规划并于2017年上线了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此系统的上线实现了全省机动车车船税缴库实行“集中申报、分级入库”的目的,规范了车船税代收代缴行为,堵塞税款征管漏洞,为保险行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我省多部门综合管税的水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确保车船税代收代缴在公平、合理、高效、规范的环境下开展工作。

为保证总局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和车船税税源控管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业务管理水平、需要对两个系统进行专业的运行维护,同时对税源控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便于车船税业务的开展。

分包四:存量房评估系统升级和运维等项目

分包四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陆千玖佰元整(¥1,246,900元)

存量房评估系统主要实现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计税价格的核定,依据核定的计税价格进行后续的税款征缴和票证开具,以及对核定的计税价格争议的处理。根据总局、省局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相关文件的要求,需要实时维护存量房评估系统、保证系统平稳运行,同时根据管理和业务的要求定期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以确保全省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

由于存量房评估系统直接面对房屋买卖双方的个人服务,而且直接涉及到个人的资金投入和税款缴纳,所以对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高效性的要求极高,否则很容易产生相关争议处理工作,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需要安排专职运维工程师对存量房评估系统提供规范、及时的运维保障服务,并根据实际发展的需求,对存量房评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根据总局金税三期优化要求,提升评估系统运维质量,以满足全省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要求。

存量房纳税评估电子地图应用项目实现从“批量评估模型+关系型数据库”到“批量评估模型+关系型数据库+电子地图”的技术路线升级转型,在提高计税价格核定精准性的同时可以有效降低标准房数据采集的工作量,从而进一步提升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的水平。在现有的“存量房评估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标准房定位的精准性、进一步减少标准房样本采集的工作量、优化评税区域的业务规则、进一步扩大标准房覆盖的区域范围、进一步丰富评估价格的修正系数,同时实现查询和监控的数据可视化,以进一步提升全省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质效。为有效保证电子地图应用项目的推进,需要实时维护电子地图应用系统、保证系统平稳运行,同时根据管理和业务的要求定期进行系统升级改造,以确保电子地图在全省房地产交易税收中的顺利应用。

根据税务总局及省委省政府对于房地产交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配套开发对接房产交易一体化(接口)系统的服务规范,以确保能通过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模块获取各地的住建部门合同备案信息、家庭住房套次信息、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等与房屋计税价格核定相关的基础数据;同时将计税价格核定的结果实时反馈至房地产交易税收征管模块,以方便后续税款征缴和票证开具等房地产交易业务的正常开展。为确保对接房产交易一体化(接口)系统运行稳定,需要进行日常运维监控和定期巡检。包括监控服务接口系统、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省局影像服务器等系统的实时监控,异常信息短信邮件告知提醒,故障排除等等。同时根据房产业务实际情况,及时做到接口服务规范内容的增加、删除、及修改要求,并确保外部对接系统联调的准确性。

分包五:自助办税终端后台管理及离境退税系统运维

分包五预算: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伍佰元整(¥439,500元)

1、自助办税终端后台管理系统运维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系统是全省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的后台管理系统,提供各类自助终端的涉税业务功能服务。系统运维服务将于2023年3月31日到期,本项目一年零三个月运维期后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为保证自助终端管理系统平稳运行,服务持续稳定,并根据根据政策调整及业务需要升级和完善系统功能,优化系统性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税务人员的使用需求,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快速响应用户服务请求,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需采购自助办税终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2、离境退税系统运维

离境退税政策是我国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是推动境外旅客在我国逗留期间购买商品的重要途径,对促进我国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全国离境退税唯一产品,实现全国范围内离境退税业务互联互通。系统为境外旅客在我国购买退税商品,离境时办理退税业务,提供全链条支撑。本系统涉及的使用用户包括税务局、定点商店、海关和银行。截至2022年,离境退税推广省市28个,涉及开放离境退税退税口岸70余个,涉及商店2000多户,累计为境外旅客开具退税申请单******+份,涉及金额超26亿元。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的便利化和满意度,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捷支付方式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推进江苏省境外旅客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确保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我省商贸旅游业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需采购专业技术公司为江苏省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运行技术维护服务。

分包六:环保税协作共治平台等项目运维

分包六预算:人民币柒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789,800元)

“互联网涉税数据采集”模块作为税收大数据平台的一部分,是省局一级集中部署的互联网涉税数据采集环境,为全省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等工作提供互联网数据支撑。为保障平台平稳、高效运行,保障数据采集的持续性,需要开展日常运维。

运维事项主要包括:提供日常问题运维、数据采集服务及采集技术支持、系统日常监控、系统性能优化、补丁升级服务、系统安全加固、业务技术支持、统计查询服务、操作培训咨询答疑等。同时需要根据需求,与相关平台保持平稳对接。

江苏税务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环保税协作共治子系统通过平台获取和传递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的相关信息及环保税涉税信息,进行信息比对、工作任务交互、决策分析等,实现各级环保税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高数据管税质效,实现环保税纳税人管理与环保监测管理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因此,平台管理过程中决定采购专业的江苏税务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环保税协作共治子系统服务人员,通过数据运维服务方式解决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江苏税务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环保税协作共治子系统支撑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包五: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分包一二三四六:仅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采购活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3:3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

方式: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分包号+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李工:jsqczb@qq.com)500元/分包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2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商务部分:章炎炎,025-******** 技术部分:陈学军,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            

联系方式:李欣,025-********-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欣

电 话:  025-********-7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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