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后剩余的土石料经评估后的政府采购收入用于本项目的治理费用)。招标人为镇平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处置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850********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老庄镇、石佛寺镇区域内的5个大理岩矿区、1个粉砂岩矿区进行生态修复。本次招标内容为:①项目整体的勘查设计;②工程施工及治理工程后剩余的土石料处置;③项目整体的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镇平县境内。
2.5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第1标段:勘查设计、施工及治理工程后剩余的土石料处置;
第2标段:监理标。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
2.7工期:
第1标段:勘查设计30日历天,施工720日历天;
第2标段: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招标范围:
第1标段:本项目勘查设计、施工及治理工程后剩余的土石料处置等全部内容;
第2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履行土石料处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地质类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勘查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方派出;
(5)本次招标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最多为3家:勘查资质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履行土石料处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监理资质甲级;
(3)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地质类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提供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本次招标第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1日8时00分至2023年4月26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4.3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4.4企业诚信库注册及CA办理
本项目只接受镇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业务,由于镇平县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CA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CA证书(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按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及时办理,未按镇平县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的交纳形式,具体交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帐户,企业基本帐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凡是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在有效期内,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镇平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5)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173*****764/181*****463。
(6)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20分钟内),不在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侧二楼
联系电话:0377-********
招标人:镇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镇平县西三里河路8号
联系人:庞万镇
联系电话:136*****288
监督人:镇平县财政局
地 址:镇平县中山街中段
联系电话:03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厅603
联系人:方豪
联系电话:184*****066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73*****764/181*****463
招标
|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