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4月)

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4月)

索引号:********x/******-*****信息分类: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文??号:是否有效: 有效
内容分类:发文日期:2023-04-19
发布机构:望江县人民政府生成日期:2023-04-19
生效日期:废止时间:
名称: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4月)
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4月)
文章来源: 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时间:2023-04-19 10:24
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望江县市场局填报人: 慈海峰更新时间:2023.4.18
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情况单位数量
开展宣讲、培训、合规指导(次数)2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 、示范企业、示范基地(个数)1
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次数)1
反不正当竞争立案及案件查处情况立案数结案数案值罚没金额
(件)(件)(万元)(万元)
合计0000.00
民生和新消费领域小计    
借“保健”之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    
与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教育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    
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小计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    
在农村、城乡结合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    
在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抗疫防护用品、食品、 日用品行为    
仿冒企业名称字号的混淆行为    
商业营销环节小计    
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涉税中介、房产中介等服务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利用跟帖评论、测评结果等实施商业诋毁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经济领域小计    
网络“二选一”、流量劫持、数据爬取等违法行为    
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虚假宣传以及帮助虚假宣传行为    
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注: 数据为累计数据
表一 :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情况统计表
单位:填报人:更新时间:
时间案件类型合计案件移送情况
仿冒混淆类商业贿赂类虚假宣传类侵犯商业秘密类有奖销售类商业诋毁类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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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
司法
机关
案件数
移送
其他
部门
案件数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累计                                          
说明:1、每月22日前将表一、表二、表三及新增结案件处罚决定书打包报送至省局竞争执法局,报送邮箱:ahsjzzfj@163.com;
2、表二要体现每个月的数据信息,当月只是在原来数据基础上增加本月数据;
3、查办的大要案和典型案件请及时报送,并附案件基本情况介绍;
4、如22日恰逢周末或节假日,则报送时间提前至22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
2023年度已办结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简要情况一览表
单位:望江县市场局填报人: 慈海峰更新时间:2022.4.18
编号案件名称案件类型适用法律案值
(万元)
罚款金额
(万元)
没收金额
(万元)
办结时间报送月份是何领域是否
利用网络
是否移送
司法机关
是否移送
其他部门
  0          
             
             
             
             
             
说明:1、该表每月22日前更新,本年度内所有下达处罚决定书的案件均列入此表,处罚决定书要与本表一一对应;
2、报送的处罚决定书命名规则为“该表内编号+案件名称”;
3、办结时间是指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4、报送月份是指该案件随表报给省局的月份;
ê 5、每月22日前,将表一、表二、表三及当月新增处罚决定书一并报送省局竞争执法局,邮箱ahsjzzfj@163.com;
ê6、“是何领域”一栏填写:防疫物资领域、“保健”市场、“医美”行业、教育培训、青少年近视防控、互联网领域、医药医疗领域、要素市场、其他领域
案件类型及适用法律填报要求:
1、案件类型填报: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网络7种类型;
2、适用法律填报如下对应条款的编号,如6.1,8.2。
混淆行为:
6.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6.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6.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6.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商业贿赂:
7.1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7.2贿赂受交易相对方委托的单位或者个人;
7.3贿赂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虚假宣传:
8.1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8.2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
9.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9.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9.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9.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9.5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
不正当有奖销售:
10.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10.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10.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商业诋毁:
11.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12.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12.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12.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12.4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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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4月)
文章来源: 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时间:2023-04-19 10:24
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望江县市场局填报人: 慈海峰更新时间:2023.4.18
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情况单位数量
开展宣讲、培训、合规指导(次数)2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 、示范企业、示范基地(个数)1
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次数)1
反不正当竞争立案及案件查处情况立案数结案数案值罚没金额
(件)(件)(万元)(万元)
合计0000.00
民生和新消费领域小计    
借“保健”之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    
与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教育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    
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小计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    
在农村、城乡结合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    
在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抗疫防护用品、食品、 日用品行为    
仿冒企业名称字号的混淆行为    
商业营销环节小计    
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涉税中介、房产中介等服务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利用跟帖评论、测评结果等实施商业诋毁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经济领域小计    
网络“二选一”、流量劫持、数据爬取等违法行为    
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虚假宣传以及帮助虚假宣传行为    
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注: 数据为累计数据
表一 :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情况统计表
单位:填报人:更新时间:
时间案件类型合计案件移送情况
仿冒混淆类商业贿赂类虚假宣传类侵犯商业秘密类有奖销售类商业诋毁类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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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累计                                          
说明:1、每月22日前将表一、表二、表三及新增结案件处罚决定书打包报送至省局竞争执法局,报送邮箱:ahsjzzfj@163.com;
2、表二要体现每个月的数据信息,当月只是在原来数据基础上增加本月数据;
3、查办的大要案和典型案件请及时报送,并附案件基本情况介绍;
4、如22日恰逢周末或节假日,则报送时间提前至22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
2023年度已办结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简要情况一览表
单位:望江县市场局填报人: 慈海峰更新时间:2022.4.18
编号案件名称案件类型适用法律案值
(万元)
罚款金额
(万元)
没收金额
(万元)
办结时间报送月份是何领域是否
利用网络
是否移送
司法机关
是否移送
其他部门
  0          
             
             
             
             
             
说明:1、该表每月22日前更新,本年度内所有下达处罚决定书的案件均列入此表,处罚决定书要与本表一一对应;
2、报送的处罚决定书命名规则为“该表内编号+案件名称”;
3、办结时间是指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4、报送月份是指该案件随表报给省局的月份;
ê 5、每月22日前,将表一、表二、表三及当月新增处罚决定书一并报送省局竞争执法局,邮箱ahsjzzfj@163.com;
ê6、“是何领域”一栏填写:防疫物资领域、“保健”市场、“医美”行业、教育培训、青少年近视防控、互联网领域、医药医疗领域、要素市场、其他领域
案件类型及适用法律填报要求:
1、案件类型填报: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网络7种类型;
2、适用法律填报如下对应条款的编号,如6.1,8.2。
混淆行为:
6.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6.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6.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6.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商业贿赂:
7.1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7.2贿赂受交易相对方委托的单位或者个人;
7.3贿赂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虚假宣传:
8.1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8.2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
9.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9.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9.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9.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9.5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
不正当有奖销售:
10.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10.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10.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商业诋毁:
11.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12.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12.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12.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12.4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望江县市场局填报人: 慈海峰更新时间:2023.4.18
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情况单位数量
开展宣讲、培训、合规指导(次数)2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 、示范企业、示范基地(个数)1
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次数)1
反不正当竞争立案及案件查处情况立案数结案数案值罚没金额
(件)(件)(万元)(万元)
合计0000.00
民生和新消费领域小计    
借“保健”之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    
与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教育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    
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小计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行为    
在农村、城乡结合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    
在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抗疫防护用品、食品、 日用品行为    
仿冒企业名称字号的混淆行为    
商业营销环节小计    
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涉税中介、房产中介等服务机构虚假宣传行为    
利用跟帖评论、测评结果等实施商业诋毁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经济领域小计    
网络“二选一”、流量劫持、数据爬取等违法行为    
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虚假宣传以及帮助虚假宣传行为    
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    
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他行业和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注: 数据为累计数据
表一 :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情况统计表
单位:填报人:更新时间:
时间案件类型合计案件移送情况
仿冒混淆类商业贿赂类虚假宣传类侵犯商业秘密类有奖销售类商业诋毁类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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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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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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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说明:1、每月22日前将表一、表二、表三及新增结案件处罚决定书打包报送至省局竞争执法局,报送邮箱:ahsjzzfj@163.com;
2、表二要体现每个月的数据信息,当月只是在原来数据基础上增加本月数据;
3、查办的大要案和典型案件请及时报送,并附案件基本情况介绍;
4、如22日恰逢周末或节假日,则报送时间提前至22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
2023年度已办结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简要情况一览表
单位:望江县市场局填报人: 慈海峰更新时间:2022.4.18
编号案件名称案件类型适用法律案值
(万元)
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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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间报送月份是何领域是否
利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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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该表每月22日前更新,本年度内所有下达处罚决定书的案件均列入此表,处罚决定书要与本表一一对应;
2、报送的处罚决定书命名规则为“该表内编号+案件名称”;
3、办结时间是指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4、报送月份是指该案件随表报给省局的月份;
ê 5、每月22日前,将表一、表二、表三及当月新增处罚决定书一并报送省局竞争执法局,邮箱ahsjzzfj@163.com;
ê6、“是何领域”一栏填写:防疫物资领域、“保健”市场、“医美”行业、教育培训、青少年近视防控、互联网领域、医药医疗领域、要素市场、其他领域
案件类型及适用法律填报要求:
1、案件类型填报: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网络7种类型;
2、适用法律填报如下对应条款的编号,如6.1,8.2。
混淆行为:
6.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6.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6.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6.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商业贿赂:
7.1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7.2贿赂受交易相对方委托的单位或者个人;
7.3贿赂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虚假宣传:
8.1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8.2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
9.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9.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9.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9.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9.5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
不正当有奖销售:
10.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10.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10.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商业诋毁:
11.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12.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12.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12.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12.4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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