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旧车报废处置(第五次)(包组五)招标公告
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旧车报废处置(第五次)(包组五)招标公告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旧车报废处置项目(第五次)比选公告(包组五)
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受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委托,对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旧车报废处置项目(第五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C23ZFJ0003-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旧车报废处置项目(第五次)
(三)框架合同资格有效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本次比选包组分别确定一名成交人和一名成交备选人作为旧车报废处置回收商及备选回收商,在框架合同资格有效期(合同期限)内,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相关下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交集团广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广州交信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运输有限公司、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如约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公交集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或其相关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委托单位”)的旧车进行报废处置。包组划分情况如下:
比选内容 | 包组号 | 旧车所在地 | 车辆类型 | 预计旧车报废数量 |
2023年旧车报废处置 | 二 | 广州市 | 公路客运 | 173辆 |
四 | 广州市 | 其他车辆 | 27辆 | |
五 | 佛山市 | 城市公交 | 167辆 | |
六 | 佛山市 | 公路客运 | 7辆 | |
七 | 佛山市 | 其他车辆 | 9辆 |
1.以上数量仅为预估数,委托单位及比选人不保证每批次的报废车数,具体由委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报废处置,按实结算,参选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如佛山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对公交车报废管理另有要求的,委托单位有权按其管理要求另行组织采购。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
2.本项目共分五个包组,参选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包组进行参选,包组为最小参选单位,可兼投兼中。
3.本项目各包组分别确定一名成交人和一名成交备选人。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备选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成交备选人分别与比选人签订框架合同,由委托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具体旧车报废处置合同。比选人与成交备选人签订的框架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生效条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比选人与成交人就本项目签订的框架合同提前终止或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的;
(2)比选人向成交备选人送达合同生效通知;
(3)成交备选人履行合同能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比选人有权要求成交备选人提交相关材料核实)。
4.在比选人与成交备选人签署的框架合同未生效前,比选人与成交备选人属于非业务合作关系,比选人不承诺就该项目与成交备选人发生任何业务及资金往来。
5.本项目成交人在成交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比选人与成交人就本项目签署的合同终止:
(1)成交人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成交人单方解除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政府指令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的;
(4)成交人与比选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
(5)达到其他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的。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具有机动车回收报废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明(参选人应保证相关资质在资格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如发现参选人在资格有效期内存在资质失效或不满足国家关于车辆报废回收经营企业要求的,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三)具有从事车辆回收拆解工作的经验(至少提供2021至2022年不少于一份的报废车辆回收合作协议)。
(四)具有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拆解场地(提供自有产权登记或租赁证明材料)。
(五)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比选人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比选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已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和登记,并获取了比选文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参选人必须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s://jc.gzbus.com)完成注册及比选登记,同时通过以下获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否则视同未完成比选登记。
(二)比选登记服务费:300元整/套(登记后服务费不退回);服务费默认开具电子发票(发票联系人:邝小姐;发票联系电话:020-********)。
(三)获取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邮箱地址:zcgs@gzzcs.com;比选登记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
1.《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参选主体时提供);
3.比选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
(四)缴纳比选登记服务费账号(应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相关费用):
账户: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大酒店支行
账号:8110 9010 1330 1428 156
四、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智采公司503室。(允许参选人以邮寄形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收件人:何小姐;联系方式:020-********;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B区智采公司503室)
注:①参选人应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参选文件(正本)电子档,否则按无效参选处理。如纸质参选文件与参选文件电子档不一致的,以参选文件电子档为准;②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参选文件电子档后无法撤回修改,请参选人谨慎提交,以免影响评审结果。
五、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gzbus.com);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s://jc.gzbus.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比选登记截止时间。
七、比选人及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名称: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电子邮箱:zcgs@gzzcs.com
(二)采购单位(委托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东园横路60号
发布人: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
比选公告附件: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
招标
|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