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01: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节能【2021】17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容德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宁强县大安镇;

2.2 工程规模:对汉江源头(大安镇段)宽川河入河口至污水处理厂段约9.5km范围内裸露河滩地以及大安河大林桥段约1.6km河滨缓冲带进行生态修复,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对部分河道滩地进行地形改造,并栽植湿生、水生植物,构建滨水驳岸、打造生态护坡,通过拦截地表径流污染物,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修复面积约*****㎡;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标段编号: E**********rpm3rcoyv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标段编号: E**********rpm3rcoyv002;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E**********rpm3rcoyv003;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大安河大林桥段DK0+000-DK1+011右侧、K0+000-K0+775右侧河道,具体发包范围以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宽川河入河口-污水处理厂段约9.5km范围内裸露河滩地以及大安河大林桥段剩余内容(DK0+000-DK1+011左侧、K0+000-K0+775左侧),具体发包范围以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名称: 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记录。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记录。
标段名称:宁强县汉江源头(大安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无不良记录。

3.2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3申请人信誉要求:

3.3.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存在不良影响状况记录;

3.3.3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施工标段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资格预审方式

4.1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2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04月21日 00时00分 起至2023年04月26日 00时00分,使用投标 CA 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后,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5日 9时30分 ,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一楼)。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等媒介 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5 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只允许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的申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容德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宁强县羌州北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南关正街汉上第一街12号楼23层09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吴军联系人:李雪丽
电话:0916-*******电话:0916-*******
传真:传真:091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汉江路支行

账号:账号:

2606 022*****0040 966

标签: 生态保护修复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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