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儿童用品招标公告
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儿童用品招标公告
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儿童用品采购
比选方案
一、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
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儿童用品采购,含儿童浴缸、抚触床、门厅沙发、婴儿床、乐高积木桌、儿童攀岩、摇马、积木等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材料清单明细表。
2、工程技术要求
遵守国家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及技术质量要求,必须通过质量验收,达到以下标准:
(1)《玩具及儿童用品聚氯乙烯塑料中邻苯二甲酸脂的测定》GB/T*****-2008;
(2)《玩具表面油漆层中总铅含量的测定》GB*****-2010;
(3)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
二、工期要求
1、计划总工期15日历天,计划供货时间2023年5月10日,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投标人必须保证施工合同工期的履行,承担造成工程拖期的后果及经济赔偿。延期一天,投标人需承担违约金2000.00元。
2、请投标人自行与项目经理联系组织踏勘现场。
三、项目地点及联系人
所属项目:牡丹江市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项目;
工程地点:牡丹江市黄花凤凰城C区107、108门市;
联系人:沈达;
联系电话:183*****188。
四、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1、合同价款确定
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儿童用品采购结算实行固定单价形式,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工程量最终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含税控制价合计约为10.46万元。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出厂价+运输费+卸车费+安装费+安装辅材费+售后服务费+现场安装保管费+成品保护费+增值税税费等全部所需费用,分包方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分包方需提供分包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不低于3%,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税金按税务局实际征收额计取,税费由分包人承担。
2、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50%的预付款,供应商应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物货款的97%(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支付剩余3%质保金。
注:投标人承诺在甲方款项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具备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垫付能力,能够满足合同要求。
五、招标程序
1、投标人参与比选
投标人按照甲方封样照片及报价清单投标报价。投标综合得分由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商务技术评分表组成,按综合评分确定分包中标候选单位排名顺位。后附招标、采购评审细则,有关废标事项,需知悉。
2、确定承包标段
按招标排名顺序,第一名中标候选单位确定为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儿童用品采购供应单位。中标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平台公司(公对公转账)服务费用,其中中标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详见后附明细。
六、合同的签订
现场招标活动结束后,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招标后有义务按双方洽商确定的承包价及付款条件承诺的内容与总包单位分别签订《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儿童用品采购合同》。凡是中标合作商无故不签订分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不再与该公司合作。
七、招标时间及文件领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0日8:30-17:00-2023年4月22日8:30-12:00;
领取方式: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城投集团510室;
联系人:张波、李凯静
联系电话:181*****177、182*****33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活动同时在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报价单要求
1. 投标人需仔细阅读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及商务技术评分表,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建议自行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于档案袋中(所有投标文件胶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标书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
十、招标活动
招标活动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5:00,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任何合作商的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国投集团106招采中心。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儿童用品采购
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结论 |
1 | 投标文件 | 供应商盖章密封完好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 供应商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有效;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 | |
3 | 投标承诺 | 供应商盖章有效 | |
4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
5 | 其他资格条件 |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盖章 | |
6 | 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 合作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供应商盖章 | |
是否通过评审 |
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儿童用品采购
商务技术评分表
内容 | 基本要求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及承诺 | 基准分 | 得分 |
履约或背调 | 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每份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 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类似业绩且合同额大于本项目控制价,每增加一本得2分,满分1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是否提供¨是 ¨否 | 10 | |
技术标评审 | 提供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环保类认证证书、原材料检测报告及成品检测报告等 | 1.供货方案4分:提供供货整体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运输方案(包括:运输、装卸、货物登记等)、货物安装方案各1分; 2.售后服务方案16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机构人员配置介绍、售后维修方案、售后应急处理方案各4分; 3.环保类认证证书4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保产品(CQC)认证各0.8分; 4.原材料检测报告2分:板材、海绵、油漆、塑料、布料各0.4分; 5.成品检测报告4分:床、沙发、桌椅、玩具各1分。 | 是否提供¨是 ¨否 | 30 | |
供应商 报价 | 50%预付款,供应商进场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支付97%货款;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支付剩余3%质保金。 同意以上付款方式并报价。 | 1.低于各家报价总额的平均值的15%为废标;满足以上要求的最低报价为满分; 2.高于最低报价1%扣2分,不足1%按1%计,不足2%按2%计,以此类推。 | 是否同意 ¨是 ¨否 | 60 |
怡馨园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儿童用品采购 | |||||||
投标单位:元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投标单价(元) | 含税投标总价(元) | 品牌产地 |
1 | 儿童浴缸 | 含五金件及龙头 | 套 | 2 | |||
2 | 抚触床 | 1000*800*600 | 套 | 1 | |||
3 | 儿童沙池玩具套装 | 全功能 | 套 | 2 | |||
4 | 门厅沙发 | 长3.0米 宽1.2米 | 套 | 1 | |||
5 | 婴儿床 | 1200*600 | 套 | 1 | |||
6 | 母婴室沙发 | 2.6米长 | 套 | 1 | |||
7 | 乐高积木桌 | 2000*800 | 套 | 1 | |||
8 | 乐高积木墙 | 1870*2000 | 套 | 1 | |||
9 | 儿童椅子 | 4250*2400 | 个 | 10 | |||
10 | 儿童攀岩 | 1200*2400 | 套 | 1 | |||
11 | 单人摇马 | 套 | 4 | ||||
12 | 双人摇马 | 套 | 2 | ||||
13 | 儿童车 | 套 | 3 | ||||
14 | 儿童扮演服装 | 套 | 10 | ||||
15 | 木质积木 | 套 | 2 | ||||
16 | 水果拼板 | 套 | 2 | ||||
17 | 玩具球 | 个 | 5 | ||||
18 | 仿真果蔬套装 | 套 | 2 | ||||
19 | 沙池和旋转木马 | 宽3.2米 长13.8米 | 套 | 1 | |||
20 | 淘气堡 | ||||||
21 | 合计 | ||||||
含税控制价总额:大写:壹拾万肆仟陆佰壹拾贰元整;小写:¥104,612.00元 | |||||||
投标报价(含税)总额:元;投标报价税率:% | |||||||
备注: | |||||||
1、以上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若超出控制价,按照废标处理。 | |||||||
2、供应商必须满足甲方对参数的要求,若因不满足要求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3、以上报价含安装费、运输费、售后服务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满足使用功能,请综合考虑。 | |||||||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年月日 |
授权委托书
我(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的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项目合作商招标活动和签订合同事宜。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投 标 承 诺
致: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公司,在此做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招标报价为固定单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招标为第一名,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最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我方一定全力配合,改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整个招标活动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招标为第一名,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合作商(公章):
年月日
服务费用
对使用招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软件服务费及场地设施等费用)。
(1)服务费:中标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
(2)服务费缴纳方式:电汇,于中标后合同签约前存入牡丹江市城市大数据有限公司账户。
(3)具体信息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城市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
电话:045*****278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汇款需注明:“服务费”字样和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评审细则
一、评审小组组成
评审小组由需求部门代表及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
评审专家应当从公司内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需求部门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二、评审小组职责
评审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进行评审;
(二)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五)编写评审报告;
(六)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配合需求部门、集采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八)配合公司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评审纪律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参与会议人员都应当严格自律,认真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会议各项要求。
(一)参加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专家评审办法》,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人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三)评审人员及参与评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透露评审工作信息,泄露评审工作秘密。
(四)参加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在评审工作阶段不得离开评审工作地点,有特殊原因须向监管部门请假,经获准后方可办理。
(五)所有标书、评审工作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只限于在评审工作会议室内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制。
(六)凡参与评审工作活动的所有人员,在评审工作活动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若需对外联系,应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办理。
(七)评审人员及参与评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八)评委对投标人作出投标无效处理的,投标无效的理由要充分、严谨、慎重、准确。对预中标人及预中标候选人的符合性指标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进行复核。因审核不严、疏漏导致项目复议并改变本次评审工作结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质询并记录和形成最终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十)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违反上述纪律者,将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并处以相应处分;对触犯法律者,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评审情况处理
在我公司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应予以废标:
(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的;
(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四)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五)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两份以上投标文件内容、格式字距、装订雷同的;
(八)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九)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出现围标现象的;
(十一)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胶装和密封的;
(十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应予以废标的。
(十三)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予以废标的情形。
党政办公室集采部
2022年8月23日
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洁净手术部无影灯、吊塔采购比选方案
一、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
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洁净手术部无影灯、吊塔采购,包括LED手术无影灯、双臂麻醉吊塔、ICU吊桥等,详见后附清单,具体按现场要求为准。
2、工程技术要求
遵守国家相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及技术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GB*****-200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2012及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等。详见附件参数标准。
二、工期要求
1、计划工期30天,具体设备材料进场时间按项目部确认为准,需保证按照项目需求分批次进场。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工期的履行,承担造成工程拖期的后果及经济赔偿。延期一天,供应商需承担违约金2000.00元。
2、请供应商自行与项目经理联系组织踏勘现场。
三、项目地点及联系人
所属项目: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79号;
联系人:王宝龙;
联系电话:131*****266。
四、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1、合同价款确定
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洁净手术部无影灯、吊塔采购结算执行固定单价,含税控制价约153万元,工程量最终按现场材料验收单量结算。其中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出厂价+运输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增值税税费等全部所需费用,供货方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并在结算金额的基础上分包人下浮2%,作为总包方管理费。
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各供应商情况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不低于13%,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税金按税务局实际征收额计取,税费供应商承担。
2、合同价款的支付
中标后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主机设备进场付合同金额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37%,剩余3%质保一年期满后无息支付。
五、设备选用与采购
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洁净手术部无影灯、吊塔采购采取合作供应形式。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医院的治疗使用,满足现场施工安装的要求。
六、招标程序
1、投标人报名后开标前,需向甲方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公对公转账),缴纳凭证需打印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最后一页,本项目定标无问题后投标保证金在一个月内返还(不产生银行利息)。
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及电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阳明工业示范基地0453-*******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牡丹江光明支行082*****040******
2、供应商参与比选。
投标人投标综合得分由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商务技术评分表组成,按综合评分确定合作供应中标候选人排名顺位。后附招标、采购评审细则,有关废标事项,需知悉。
3、确定供应商标准
按招标排名顺序,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为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洁净手术部无影灯、吊塔采购供应单位。中标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平台公司(公对公转账)服务费用,其中中标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详见后附明细。
七、合同的签订
现场招标活动结束后,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招标后有义务按双方洽商确定的报价承诺的内容与我公司签订《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洁净手术部无影灯、吊塔采购合同》。凡是中标合作商无故不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不再与该公司合作。
八、招标时间及文件领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0日8:30-17:00-2023年4月22日8:30-17:00;
领取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城投集团510室;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181*****177。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活动同时在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报价单要求
1、投标人需仔细阅读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及商务技术评分表,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建议自行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于档案袋中(所有投标文件胶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标书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
十一、招标活动
招标活动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4:00,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国投集团106招采中心。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洁净手术部无影灯、吊塔采购
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结论 |
1 | 投标文件 | 供应商盖章密封完好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 供应商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有效;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 | |
3 | 投标承诺 | 供应商盖章有效 | |
4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
5 | 资质证书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
6 | 产品证书 | 有效的与需求设备匹配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等 | |
7 | 其他资格条件 |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盖章 | |
8 | 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 合作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供应商盖章 | |
是否通过评审 | |
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洁净手术部无影灯、吊塔采购
商务技术评分表
内容 | 基本要求 | 评分标准 | 投标承诺及报价 | 基准分 | 得分 |
履约或背调 | 提供近三年类似合同(与我公司签订的需标注证明人); | 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销售合同,每增加一本得2分,满分1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是否提供 ¨是 ¨否 | 10 | |
技术标 评审 | 1.所提供设备的匹配度是否满足项目需求(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中体现); 2.供货时间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3.售后服务时间及内容是否满足项目使用需求。 | 1.优秀:23-30分; 2.良好:15-22分; 3.一般:8-14分; 4.差:0-7分。 | 是否满足 ¨是 ¨否 | 30 | |
供应商 报价 | 设备中标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主机设备进场付合同金额3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付合同金额37%,质保3%。 同意以上付款方式并报价 | 1.最低报价为满分; 2.高于最低报价1%扣5分,不足1%按1%计,不足2%按2%计,以此类推。 | 是否同意 ¨是 ¨否 | 60 |
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洁净手术部无影灯、吊塔采购
供应商投标报价单
投标单位:元
编号 | 采购科室 | 器械名称 与型号 | 配置 | 数量 | 含税投标单价(元) | 含税投标总价(元) | 参考图片 | 备注厂家 |
1 | 手术部 | LED手术无影灯 | 1.LED手术无影灯******lux灯头2个,选用德国医疗级LED芯片,含灯旁按键控制面板;2.双臂旋转体,1套;3.方臂平衡臂,2根;4.可拆卸高温消毒灭菌手柄,2个; | 11 | ||||
2 | LED手术无影灯 | 1.LED手术无影灯******lux灯头2个,选用德国医疗级LED芯片,含灯旁触摸屏控制面板,通过无线方式实现2个手术灯的所有功能,相互控制、同步控制,使其简化操作。2.三段臂旋转体,1套;3.方臂平衡臂,3根;4.可拆卸高温高压灭菌手柄,3个;5.27寸4K超高清医用级显示器,1台; | 1 | |||||
3 | 全高清数字摄像系统LED手术无影灯 | 1.LED手术无影灯******lux灯头2个,选用德国医疗级LED芯片,含灯旁触摸屏控制面板,4K超高清控制系统,通过无线方式实现2个手术灯的所有功能,相互控制、同步控制,使其简化操作。2.三段臂旋转体,1套;3.方臂平衡臂,3根;4.可拆卸高温高压灭菌手柄3个;5.4K索尼超高清摄像机 1个;6.27寸超高清医用级显示器,1台;7.4K超高清刻录机 1台;8.移动硬盘1000G 1个;9.4K超高清数字摄像系统,用于医院数字化转播示教会议 | 2 | |||||
4 | 手术部 | 双臂麻醉吊塔 | 1.双臂,气体刹车;2. 氧气2个、负压吸引2个、压缩空气1个、笑气1个、AGSS射流式废气1个;3.仪器平台2层,抽屉1个;4.电源插座10个;5.等电位接地端子4个;6.网络接口2个;7.注射泵架输液泵架各一套。 | 14 | ||||
5 | ICU吊桥 | 1.氧气4个、吸引4个,压缩空气2个;2.仪器平台4层抽屉2个;3.电源插座16个;4.等电位接地端子4个;5.网络接口4个;6.不锈钢可调输液泵组合架2套。 | 4 | |||||
6 | ICU | 9 | ||||||
合计 | ||||||||
含税控制价总额: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元整;小写:¥1,530,000.00元 | ||||||||
投标报价(含税)总额:元;投标报价税率:% | ||||||||
备注: | ||||||||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 ||||||||
年月日 |
承诺书(样表)
致: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采购项目
1.供货时间天;
2.售后服务时间天;
3.售后服务内容:
承诺人(盖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我(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的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项目合作商招标活动和签订合同事宜。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投 标 承 诺
致: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公司,在此做如下承诺:
6、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7、招标报价为固定单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8、若招标为第一名,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最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我方一定全力配合,改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9、在整个招标活动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10、若招标为第一名,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服务费用
对使用招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软件服务费及场地设施等费用)。
(4)服务费:中标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
(5)服务费缴纳方式:电汇,于中标后合同签约前存入牡丹江市城市大数据有限公司账户。
(6)具体信息
单 位 名 称:牡丹江市城市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106 号
电话:045*****278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汇款需注明:“服务费”字样和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评审细则
一、评审小组组成
评审小组由需求部门代表及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
评审专家应当从公司内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需求部门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二、评审小组职责
评审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进行评审;
(二)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五)编写评审报告;
(六)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配合需求部门、集采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八)配合公司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评审纪律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参与会议人员都应当严格自律,认真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会议各项要求。
(一)参加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专家评审办法》,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人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三)评审人员及参与评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透露评审工作信息,泄露评审工作秘密。
(四)参加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在评审工作阶段不得离开评审工作地点,有特殊原因须向监管部门请假,经获准后方可办理。
(五)所有标书、评审工作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只限于在评审工作会议室内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制。
(六)凡参与评审工作活动的所有人员,在评审工作活动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若需对外联系,应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办理。
(七)评审人员及参与评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八)评委对投标人作出投标无效处理的,投标无效的理由要充分、严谨、慎重、准确。对预中标人及预中标候选人的符合性指标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进行复核。因审核不严、疏漏导致项目复议并改变本次评审工作结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质询并记录和形成最终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十)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违反上述纪律者,将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并处以相应处分;对触犯法律者,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评审情况处理
在我公司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应予以废标:
(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的;
(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四)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五)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两份以上投标文件内容、格式字距、装订雷同的;
(八)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九)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出现围标现象的;
(十一)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胶装和密封的;
(十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应予以废标的。
(十三)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予以废标的情形。
党政办公室集采部
2022年8月23日
市银保监局装修改造项目劳务分包
比选方案
一、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
市银保监局装修改造项目劳务分包,建筑面积约3700㎡,工程内容包括牡丹江市银监局1至5层装修改造、食堂65平方米装修改造、含搬迁,具体按照现场实际需求进行施工。后附主材明细表,其中主材超领部分,按实际结算量依据采购价格扣回。
2、工程技术要求
遵守国家相关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规范、规程及技术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GB50210-2018《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
二、工期要求
1、计划总工期47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25日,具体按项目部确认为准。投标人必须保证施工合同工期的履行,承担造成工程拖期的后果及经济赔偿。延期一天,投标人需承担违约金5000.00元。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请投标人自行与项目经理联系组织踏勘现场。
三、项目地点及联系人
工程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08传媒B座;
联系人:张振山;
联系电话:18746339099。
四、投标报价
1、招标控制价
市银保监局装修改造项目劳务分包,含税控制价约165万元。
2、价格组成
报价包含人工费、辅材费、利润、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水电费、检测费、场地建设费、防疫费、保险费、施工内业费、环保税、措施费、规费、税金及风险、竣工移交和档案整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其中施工内业由甲方统一管理,费用按产值分摊。工程检测费、保险费由甲方统一缴纳,费用按产值分摊。环保税按实际发生由甲方统一缴纳,费用按产值分摊。涉及政府或行业规范统一性收费均由甲方统一缴纳,费用按产值分摊。
3、报价要求
分包方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5%),工程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及施工内容结算金额结合投标人自行报价下浮比例为本工程结算造价,并在结算金额的基础上分包人下浮3%,作为总包方管理费。
4、分包方需提供分包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达到3%,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税金按税务局实际征收额计取,税费由分包人承担。
五、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工程价款的支付
(1)进度付款按已完产值的70%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预留3%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两年期满后付清,具体视甲方资金拨付情况拨付,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其中工程款可抵顶商品房,房源为甲方指定房源。投标人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交纳办理房地产手续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甲方为合作商办理各项手续、房源及办理时间以房屋销售部门为准。
(2)投标人承诺在甲方工程款拨付不及时的情况下具备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垫付能力,能够满足合同要求。
2、工程价款的结算
市银保监局装修改造项目劳务分包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依据工程承包人总合同最终审计结算结果,并在此基础上扣除投标让利比例及3%总包方的管理费,再扣除由甲方支付按产值分摊的费用,最终为本项目的结算金额。
六、招标程序
1、投标人报名后开标前,需向甲方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公对公转账)或提供保函,缴纳凭证需打印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最后一页,本项目定标无问题后投标保证金在一个月内返还(不产生银行利息)。
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及电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阳明工业示范基地0453-*******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牡丹江光明支行082*****040******
2、投标人参与比选
投标人投标综合得分由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商务技术评分表组成,按综合评分确定分包中标候选单位排名顺位。后附招标、采购评审细则,有关废标事项,需知悉。
3、确定承包标段
市银保监局装修改造项目劳务分包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平台公司(公对公转账)服务费用,其中中标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详见后附明细。
七、合同的签订
现场招标活动结束后,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招标后有义务按双方洽商确定的承包价及付款条件承诺的内容与总包单位签订《市银保监局装修改造项目劳务分包合同》。凡是中标合作商无故不签订分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不再与该公司合作。
八、招标时间及地点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0日8:30-17:00-2023年4月22日8:30-17:00;
领取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城投集团510室;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0453-6883561;181*****177。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活动同时在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需仔细阅读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及商务技术评分表,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建议自行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于档案袋中(所有投标文件胶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标书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
十一、招标活动
招标活动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9:00,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国投集团106招采中心。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市银保监局装修改造项目劳务分包
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结论 |
1 | 投标文件 | 供应商盖章密封完好 | |
2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 | 供应商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有效;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 | |
3 | 投标承诺 | 供应商盖章有效 | |
4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
5 | 资质证书 | 有效的与施工匹配的资质证书(装修资质或劳务资质) | |
6 | 其他资格条件 | 安全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盖章 | |
7 | 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 合作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供应商盖章 | |
是否通过评审 |
市银保监局装修改造项目劳务分包
商务技术评分表
内容 | 基本要求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及承诺 | 基准分 | 得分 |
履约或背调 | 1.提供近三年(2020-2022)类似业绩施工合同(与我公司签订的需标注证明人); 2.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 1.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得2分,不足三年得1分未提供得0分; 2.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施工合同且合同额大于本项目控制价,每增加一本得2分,满分8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是否提供 ¨是 ¨否 | 10 | |
技术标评审 | 提供承接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含技术方案、组织架构及管理人员、质保承诺等。 | 5.技术方案:0-24分; 6.组织架构及管理人员0-4分; 7.质保承诺:0-2分。 | 是否满足 ¨是 ¨否 | 30 | |
分包 报价 | 最终结算造价按招标文件约定让利比例为分包商结算造价。 | 1.让利比例最高者得满分,低于约定者得0分; 2.计算公式=基准分/最高让利比例*投标让利比例。 | 让利比例 为% | 60 | |
抵房 事项 (附加分) | 部工程款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可抵顶商品房,房源为甲方指定房源。 | 1.抵顶比例10%得3分; 2.计算公式=基准分/10%*投标抵顶比例 | 抵房比例 为% | 3 |
市银保监局装修改造项目劳务分包
主材明细表(暂定)
序号 | 材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瓷砖 | ㎡ | |
2 | 卫浴 | 套 | |
3 | 乳胶漆 | ㎡ | |
4 | 灯具 | 套 | |
5 | 开关、插座 | 套 | |
6 | 塑钢窗 | ㎡ | |
7 | 大理石窗台板 | ㎡ | |
8 | 矿棉板 | ㎡ | |
9 | 室内门 | ㎡/樘 | |
10 | 石膏板 | ㎡ | |
11 | 地板 | ㎡ | |
12 | 电线 | m | |
13 | 暖气片 | 柱 | |
14 | 水暖阀门 | 套 | |
15 | 给排水管 | m | |
说明: 1、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除主材以外,其他均为辅材。 3、主材超领部分,按实际结算量依据采购价格扣回。 4、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其他材料另行单独采购。 |
授权委托书
我(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的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项目合作商招标活动和签订合同事宜。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投 标 承 诺
致: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公司,在此做如下承诺:
1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12、若招标为第一名,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最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我方一定全力配合,改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在整个招标活动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14、若招标为第一名,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合作商(公章):
年月日
服务费用
对使用招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软件服务费及场地设施等费用)。
(7)服务费:中标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中标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
(8)服务费缴纳方式:电汇,于中标后合同签约前存入牡丹江市城市大数据有限公司账户。
(9)具体信息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城市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
电话:045*****278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汇款需注明:“服务费”字样和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评审细则
一、评审小组组成
评审小组由需求部门代表及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
评审专家应当从公司内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需求部门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二、评审小组职责
评审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进行评审;
(二)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五)编写评审报告;
(六)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配合需求部门、集采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八)配合公司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评审纪律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参与会议人员都应当严格自律,认真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会议各项要求。
(一)参加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专家评审办法》,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并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人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三)评审人员及参与评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透露评审工作信息,泄露评审工作秘密。
(四)参加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在评审工作阶段不得离开评审工作地点,有特殊原因须向监管部门请假,经获准后方可办理。
(五)所有标书、评审工作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只限于在评审工作会议室内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制。
(六)凡参与评审工作活动的所有人员,在评审工作活动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若需对外联系,应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办理。
(七)评审人员及参与评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八)评委对投标人作出投标无效处理的,投标无效的理由要充分、严谨、慎重、准确。对预中标人及预中标候选人的符合性指标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进行复核。因审核不严、疏漏导致项目复议并改变本次评审工作结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质询并记录和形成最终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十)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违反上述纪律者,将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并处以相应处分;对触犯法律者,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评审情况处理
在我公司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应予以废标:
(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的;
(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四)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五)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两份以上投标文件内容、格式字距、装订雷同的;
(八)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九)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出现围标现象的;
(十一)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胶装和密封的;
(十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应予以废标的。
(十三)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予以废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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