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建H4-15-13#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8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潜山县龙潭乡万涧村杨家老屋修缮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人:潜山县文物局
1.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龙潭乡
2.2建设规模:修复内容为杨家老屋的屋面工程、中路修缮、外窗统一修缮、中路排水及其他工程等。投资规模约45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格。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31日至2015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全套完整无缺图纸取回押金(不计利息)。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 玖仟元整(人民币)及信用担保金肆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龙潭乡万涧村杨家老屋修缮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4.5县外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提供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施工企业跨区登记备案表》。否则,拒绝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文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经济开发区广播电视中心6楼 地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357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8*****000 电 话:0556-*******
传 真: 传 真:0556-*******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按照潜山县人民政府潜政[2010]69号《关于印发<潜山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之规定进行标后管理。
8.2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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