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00元。
一、项目概况
沈阳市皇姑区童晖小学,建筑面积和操场面积约 ***** 平方米。
南校区:皇姑区宁山东路新新巷 9 号
占地面积 6909 平主米,建筑面积 4240 平方米
北校区:皇姑区燕山路 2 号
占地面积 69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3780 平方米
东校区: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西街 44 号
占地面积 *****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物业服务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需提供2个2018年至今公建类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和合同对应服务期内的任意一个月发票(开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管理目标
1、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卫生洁净、物品整洁。
3、巡查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4、设施日常维修保养良好。
5、能圆滿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四、职责要求
1、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甲方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方。
3、保持同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接受甲方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甲方通报,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甲方认为不适合继续在甲方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项目职责范围、人数、人员要求及管理标准(计 32人)本次招标按以下 5 个部分:
1、项目管理
2、楼内外清洁、保洁工作
3、楼内外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4、场馆服务工作
5、夜间秩序维护工作
(一)项目管理
1、人数:1人。
2、职责范围:负责与业主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女性身高 1.60M 以上,男性身高 1.70M 以上,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类岗位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5年及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018年至今获得过物业行业相关荣誉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管理标准:
(1)会务服务保障文明、规范、准时。
(2)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4)甲方对物业公司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楼内外清理、保洁工作
1、人数: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16人,共17人。
2、职责范围:负责办公室、楼层、楼道、电梯、洗手间、场管、会议室、庭院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物品清洁;负责垃圾清运等工作。
3、人员要求:
(1)保洁主管: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持有高级清洁管理师或高级保洁员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保洁员(16人):男女不限,保洁人员年龄在 5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4、管理标准: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4)楼宇外围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三)楼内外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1、人数:工程主管1人,工程人员5 人,共6人。
2、职责范围:
(1)大楼电路、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日常保养工作。
(2)给排水系统的监护运行保养维修及节能控制工作。
(3)生活用水设备维护与管理工作。
(4)消防设备运行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5)庭院、房屋、门窗、桌椅等办公楼所有设施的维修及小型工程工作。
(6)日常维修维护。
3、人员要求:
(1)工程主管:55周岁以下,男性,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中级及以上电气工程师职称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保证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2)工程人员(5人):男性,60周岁以下,具备工程维修专业基础知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保证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4、管理标准:
(1)配备所需的工程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设备良好,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4)订有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 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5)无火灾及安全隐患。
(6)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7)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浸泡。
(8)遇有事故,工程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9)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四)场馆服务工作
1、人数:2 人。
2、职责范围:负责场馆内接待服务工作。
3、人员要求:
场馆服务员: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高 1.60 米以上,五官端正,性格外向,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管理标准:
(1)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及疏导来访客人;
(2)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头发要整洁,不留奇异的发型;不得披头散发,不戴夸张的头饰。上班应化淡妆,但不得浓抹脂粉、不涂有色指甲油、不抹浓香水。
(3)注意个人卫生,班前不许吃带有异味(姜葱蒜味)的食品,不得饮酒,饭后要漱口。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上班时间应保证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打闹、吹口哨、唱小调、看报纸, 干私活,化妆;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动作轻,保持工作时的良好气氛。
(5)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文明服务, 严格考勤。
(6)甲方对场馆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夜间秩序维护工作
1、人数:夜间秩序维护队长1人, 夜间维护人员5人,共6人。
2、职责范围:
(1)全年夜间无治安案件发生;
(2)负责确保楼院内、外夜间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负责及时处理大楼内夜间各类突发事件,做好记录;
(4)负责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3、人员要求:
(1)夜间秩序维护队长:5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 1.70 米以上,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持有退伍军人证和保安证(投标文件中提供退伍军人证及保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夜间秩序维护员(5人):6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 1.70 米以上,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持有保安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管理标准:
(1)实行夜间值班,定时巡逻;
(2)夜间秩序维护员熟悉校内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夜间秩序维护员要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六、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沈阳市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基数、医疗保险、生育险基数)、工会经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中,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满足国家最新缴费基数);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国家最新工资标准要求,如不能满足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如有特殊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供全部相关证明材料。
七、其他要求
1、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物业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2、专业技术人员要有专业证书,达到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保障其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其责任。
4、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在 12 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6、服务地点:(具体服务地点满足采购人要求)
童晖小学北校区:沈阳市皇姑区燕山路 2 号
童晖小学南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东路新新巷 9 号
童晖小学东校区: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西街 44 号
7、付款方式:根据当月实际情况按月付款
8、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沈阳市皇姑区童晖小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3、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