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 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879*****

三、采购项目名称: 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预算金额(元):******
数量: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具体详见附件


六、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

七、申请理由: 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用电化学发光分析技术,灵敏度和精密度高于其他进口化学发光仪器,能够更快更准确的出具报告结果,目前我院的化学发光仪器逐渐老化,准确度下降,重复性无法保证。为满足采购单位当前临床工作的实际需求,现申请采购进口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陈国春工程师广西区人民医院
郭召平副主任技师九二三医院
莫祖璇副科长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欧灿纯主任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覃雕专职律师广西龙豋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汪崇轶

联系电话:0770-*******

传真: /

地址: 防城港市防城区慈爱路117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监管部门电话: 0770-*******

传真:/

地址: 防城港市防城区珠河街道财源二巷与财源路交汇处附近东北














附件信息:






标签: 电化学发光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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