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307国道城区段(张家湾隧道)改线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提供法律服务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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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307国道城区段(张家湾隧道)改线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提供法律服务谈判公告 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柳林县307国道城区段(张家湾隧道)改线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就307国道城区段(张家湾隧道)改线工程提供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法律服务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LZ_2015_113 二、项目名称: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预算:300000元 三、招标内容: 1、服务期: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正式通车之日止 2、服务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要求法律服务单位专业技术力量雄厚,具有BOT模式公路建设项目的法律服务能力; 8、要求成立5年以上(含5年)的经省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9、具有不少于20名专职执业律师的专业团队。 10、拟选派项目团队人数不得少于5人(含5人),且该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十年以上执业资历;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报名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书; 4、经办人身份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柳林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四层409室。 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9月6日上午9:00 谈判地点:柳林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会议中心一层投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柳林县307国道城区段改线工程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高金昌 联系电话:152*****993 集中采购机构: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国飞 联系电话:13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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