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设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五台县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设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五台县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设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编号:YCZB201505-238

二、采购内容: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设备

三、采购方式及预算:单一来源采购

四、预算金额:290000元

五、单一采购供应商:山西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1)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保密资质的公司;

(2)严格按照晋检发办字【2014】8号文件要求;

特对该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单位及职称:

刘宏忻州市开发区建研所工程师

郝彦峰忻州市人民医院工程师

段建平忻州一中高级工程师

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1、依据晋检发办字【2014】8号文件要求,“五台县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项目严格遵循国家和检察机关有关技术规范的同时必须考虑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的相关保密标准,工期紧,任务重。

2、前期定襄县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升级及分级保护”项目由山西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分级保护建设与前期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关联密切,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多次参与各级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网络相关项目建设,符合五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项目对资质、资历的要求。

3、本项目属于国家涉密级别项目,在设备采购和建设过程中需按照涉密项目建设要求开展工作,达到统一,安全,保密要求,与省、市、县数据安全一致,实现无缝对接。

综上所述,专家小组认为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采购人:五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及电话:刘枝兰

139*****198

采购人地址:忻州市五台县文昌路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吕月明

0.50-*******

地址:忻州市五台山北路510号

九、公示期限: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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