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革城汽车城市MALL项目拆除工程
海宁皮革城汽车城市MALL项目拆除工程
【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海宁皮革城汽车城市MALL项目拆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皮革城汽车城市MALL项目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
2.2招标范围:为拆除国际馆(G座)室内一层经营区域、一、二层大部分商铺,公共区域照明线路拆至配电箱,商铺内灯具及线路拆至户内箱,所有公共区域灯具归皮革城经管公司所有,商铺内非消防设施类物品归拆除单位,所有顶部消防智能化设备及线路投标人需综合考虑保护性拆除,所有拆除完成后需将消防及智能化设备装回并调试完成,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240万元。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内完成。
2.5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4日14时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通过“浙江江南要素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712室。为避免人群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后立即离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
大厦20楼室
联 系 人:沈先生联 系 人:居先生
电 话:0573-********电 话:0573-********
传 真:传 真:0573-********
202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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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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