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关于沪J90177别克牌小型轿车(重新二拍)的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关于沪J90177别克牌小型轿车(重新二拍)的公告
拍卖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17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20日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沪J*****别克牌小型轿车;车辆型号:SGM7306ATA;发动机号:*********;车架号:LSGEW53B5AS******;表显里程:不详;年检有效期: 2020年1月;启用日期:2010年1月;不带牌;不办转籍;无车辆登记证、无行驶证、无购置证、钥匙一把;有违章(具体不详);有查封;黑色;排量:2997ml;停车费自2022年7月13日起,每天30元;拖车费500元(请买受人与场地方自行结算);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评估价:*****元。
起拍价:7680元;保证金768元;增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涉沪客车额度车辆)
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因车辆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向辅助机构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办证押金将在车辆退牌手续及证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沪籍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30天内配合辅助机构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三、车辆办证条件:沪籍车辆成交后,车辆只能办理上沪牌或上沪C牌。买受人如需上沪牌:沪籍人士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士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以外,另须提供有效临时居住地所辖的公安部门开具的纸质居住证明;
买受人如需上沪C牌照,需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住址为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
(2)办理沪C牌照,需本人持有效驾驶证到场拍照并签署承诺书;
(3)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车辆;
(4)办理沪C牌照,需车主本人持有有效驾驶证;
(5)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C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四、拍卖时间2023年6月17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车牌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3年7月5日16时前缴入法院账户(户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370********),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沪籍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十五、本次拍卖标的(沪J*****别克牌小型轿车)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安吉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邯郸路支行。
银行帐号:310*****500*********。
咨询电话:021-******** 185*****290 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5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标签: 轿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