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第九医院等4家医院等级评审拟定结论的公示

关于宁波市第九医院等4家医院等级评审拟定结论的公示

  • 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宁波市第九医院等4家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现将评审拟定结论公示如下:

    医院名称

    申请评审等级

    评审结论

    宁波市第九医院

    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合格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合格

    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

    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合格

    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

    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合格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到4月26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处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qq.com

    通信地址:宁波市西北街22号

    邮政编码:******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等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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