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涧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1标
新涧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1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涧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1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工程概算总投资金额约*****.31万元,总工期24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4标四个标段,同时招标。
新涧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1标,招标范围包括:箱式挡墙生态护岸 2.93km,暗涵改明渠 193m;拆建新一支穿铁云路涵洞 1 座;拆建新一支大沟穿铁云路涵洞 1 座;拆建郡悦小区桥 1 座;新建鸿洋钛业桥 1 座;滨水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22元。
新涧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2标,招标范围包括:千层石生态护岸 1.68km;拆建翔宇大道涵洞 1 座;拆建府前雅居桥 1 座;镇海路桥 1 座;滨水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98元。
新涧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3标,招标范围包括:仿木桩护岸2.72km;拆建黄土闸;新建老泗河桥1座;老涧河桥1座;赔建交通道路1.07km;截污管线1056m;滨河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75元。
新涧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4标,招标范围包括:箱式挡墙生态护岸 1.00km;拆建耳洞干渠退水闸及倒虹吸1座;拆建铁云路涵洞1座;拆建汤朱桥1座;赔建交通道路0.26km;截污管线348m;滨河景观工程;河道信息化1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94元。
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4标投标,但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本次4个施工标段设 1 个评标委员会,评标按照从 1 标至 4 标顺序进行评审,如果投标人在已评审的标段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作为后续标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如果后续标段中有效投标人只有 3 家或少于 3 家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最后 1 名中标候选人推荐)。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盖章)。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过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盖章)。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9)信用等级要求:根据2021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必须在C级(或信用等级赋分值 2.0 分)及以上。(等级赋分值相关规定见:淮安水利网)。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原件扫描件,签字、盖章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签字、盖章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 2022 年9月 1 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拟任项目经理是退休人员的,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且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15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工具维护费 0 元。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投标单位 CA 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2.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 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招标控制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 0.6,0.62,0.65 中的一个,K 取 0.97,0.98,0.99 中的一个;(α、K 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不用抽取,直接按 1 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 时,K 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 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 K 作废,K 直接按 1 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 年版)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招标控制价:********.22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分项目报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报价分70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信用、业绩和标准化1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70 |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 的99%(含)~100%(含)之间的得 70 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100%以上每超过+l%扣 0.5 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9%以下每超过-1%扣 0.3 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 | 20 | |
1 | 工场布置、其它临时设施布置 | 1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土方工程 | 2 | 河道清淤、建筑物土方开挖及填筑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砌体工程 | 3 | 砌体工程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4 | 混凝土工程 | 3 | 普通混凝土(钢筋)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预制混凝土生产工艺合理,安装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压膜混凝土道路施工方案、工艺、交通组织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2 | 设备采购及安装方案可行,质量控制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金属结构设备制作安装方案可行,质量控制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水土保持 工程 | 2 | 苗木、草皮(籽)采购、检疫等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得1分,施工及养护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分。 |
7 | 资源配置计划 | 1.5 | 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9 | 施工进度及资源配置 | 1.5 |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0.5分,保证措施可行的0.5分。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满足合理,保证方案可行得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10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 2 |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得0.5分;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得0.5分; 安全生产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2.2.4(3) | 人员素质、企业信用和标准化等 | 10 | |
1 | 企业业绩 | 2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盖章)】链接诚信库,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企业业绩和拟任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项目经理业绩优先。 |
2 |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 2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有1项得2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盖章)】链接诚信库,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企业业绩和拟任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以拟任项目经理业绩优先。 |
3 | 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职称 | 1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备注: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4 | 企业信用 | 4 | 根据 2021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必须在 C 级(或信用等级赋分值 2.0 分)及以上。(等级赋分值相关规定见:淮安水利网)。 1、凡列入《2021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表》(详见附件)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和赋分值按表中相应信用等级和赋分值执行。从业单位具有多个赋分值时,按与投标工程相对应的合同性质进行赋分。 2、虽未列入《2021年度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及赋分值表》,但已列入《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和《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两份文件中的从业单位,采用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 3、对没有江苏省和淮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且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从业单位,在参加淮安市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其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一律按平均赋分值赋分,其中工程勘察设计类企业平均赋分值为3.93分,其它类企业平均赋分值为3.59分。 |
5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投标人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一级得 1分,二级得 0.9 分,三级得 0.7 分,没有不得分。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15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恒丰文馨公寓36号楼4单元8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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