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碳中和装备产业园乐昌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乐昌碳中和装备产业园乐昌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乐昌碳中和装备产业园乐昌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乐昌碳中和装备产业园乐昌大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2项目业主: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项目批准部门: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乐发改投审〔2023〕8号

1.5项目代码:2212-******-04-01-******

1.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财政,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解决100%

1.7招标人: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8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拟新建乐昌大道(辰光路交叉口南侧-Y673),长度约3833.60m,红线宽度42m,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 60km/h,主要完成车行道及人行道的建设,敷设雨污水管道,同步完成桥梁、公交车停靠站、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等工程建设

2.1.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06万元,其中:工程费*****.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16.50万元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编制规划方案;

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为本次招标设计范围的所有内容,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

③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成果文件;

④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2.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工期和质量标准

2.3.1工期:35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勘察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等;

(2)施工图设计及修编阶段:2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修编;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备注:勘察、设计总工期不包含专家评审及施工图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查时间。

2.3.2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企业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2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或路桥类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3.2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3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非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2

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3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080/0751-*******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

4.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00元的投标保证。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招标文件获取、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电子投标

6.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现场递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应一并递交(附一式两份清单)(如有)。

6.2投标人必须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6.3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开标

本项目为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7.1开标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单位名称: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乐昌市乐廊路六公里

联系人(部门):朱工

联系电话:0751-*******

9.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城南南堤二路华景楼703房

联系人(部门):李工

联系电话:0751-*******

9.3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

9.4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乐昌市公园路13号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


10.重要事项时间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21日12时00 分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3年5月2日16时30分至2023年5月5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2日09时30分

7

投标评审原件(如有)递交时间

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

8

投标评审原件(如有)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3年5月12日09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备注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 CA认证、企业入库等,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设计招标 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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