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库卷烟塑膜包装机招标公告
新库卷烟塑膜包装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新库卷烟塑膜包装机采购项目 已由 湘发改财贸[2013]1480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库卷烟塑膜包装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新库卷烟塑膜包装机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NDTC2015-CG(HW)- 075 -郴州;
2.3、采购内容:新库卷烟塑膜包装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清单及要求);
2.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在接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书后3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满足本次采购的项目需求;
3.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3、要求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系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③营业执照、④税务登记证、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⑤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一概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同开标时间):2015年9月21日0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地点: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亲自参加开标会。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地 址:郴州市燕泉商业广场1栋411室
联 系 人:王小蓉、吴锐
电 话:****-******* 传真:****-*******
招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
联 系 人:王玮 电话:****-*******
标签: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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