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代理公司遴选招标公告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代理公司遴选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代理公司遴选"经主管部门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同意,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代理公司。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业务代理公司遴选
2.2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2.3项目概况:在黑龙江省范围内代理黑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业务的市场开拓工作。
2.4服务标准: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业务受理程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
2.5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期满中标单位可优先续约。
2.6招标项目范围:
黑江省范围内代理黑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业务的市场开拓工作。协调消防主管部门对消防产品及阻燃材料的产品质量及防火阻燃性能进行抽样检验,在建工程的二次见证检验的抽样,企业委托检验,消防验收等抽样工作。市场开拓检验业务年收入不得低于200万,每年递增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消防安全技术咨询代理服务或消防质检技术服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聚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标登记(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181号盟科视界1号楼1单元502室),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达路99号
联系人:夏野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聚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181号盟科视界1号楼1单元502室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6*****662
电子邮箱:Hljszb@126.com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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