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调整我县公益林局部规划位置的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调整我县公益林局部规划位置的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调整我县公益林局部规划位置的公示

为确保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11月国家林业局第42号令)、《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海南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细则》及《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将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旅游公路项目涉及我县11.2457公顷的公益林调出(其中,二级国家级公益林5.7826公顷,省级公益林5.4631公顷);将位于乐东县志仲镇国营保显农场,权属为海南农垦荣光农场有限公司5.7826公顷非公益林(属于III?级保护林地,树种为阔叶混),调整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5.4631公顷非公益林(属于III级保护林地,树种为阔叶混),调整为省级公益林,确保我县生态公益林总量保持不变。

依据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请向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提出具体意见(地址:乐安路386号,邮编:******,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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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0日

标签: 规划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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