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丹东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丹东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丹东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400.00
最高限价(元):140,400
采购需求:
综合产品包:儿童台灯(护眼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装置的开关;建筑防水卷材;老年人用鞋;油漆;塑料管材(管件);电线电缆;低压元件;塑料购物袋;儿童用爬行垫;牙刷;家具;卫生纸;泳装;塑料膜袋;塑料食品工具。共抽查16种产品89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59,400.00
最高限价(元):259,400
采购需求:
日用消费品包: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配件(充电线、充电电池等);电磁炉;行车记录仪;润滑油(含发动机油);燃气软管;燃气报警器;刹车片(盘);机动车制动液(刹车油);轮胎;国旗、国徽、党旗、党徽;瓦楞纸箱;蓄电池和充电电池;燃气器具类产品;节水型水龙头;铝合金建筑型材;成人、婴儿纸尿裤(片、垫);残疾人用品;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鞋;成人服装;女士内衣;学生校服;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共抽查27种产品156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13,500.00
最高限价(元):313,500
采购需求:
成品油相关产品包: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车用乙醇汽油;船用燃料油;天然气(含液化石油气、车用压缩天然气);耐火材料(镁碳砖、镁砂等);保温材料。共抽查7种产品230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74,000.00
最高限价(元):74,000
采购需求:
农资产品包:化肥;农用薄膜;烟花爆竹。共抽查3种产品50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8 号)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开始到2024年6月30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01包、002、004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证书(CMA),并应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名称)”的形式作为供应商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一(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开评标系统举行磋商会议,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磋商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压缩打包工具加密后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
********@qq.com),压缩包里面有且仅有一个PDF文档。压缩包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丹东市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字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6、磋商会议前,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第42条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qq.com)。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六道口街道新安街9-8号工商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1401室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中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