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钩臂(可卸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采购项目
原州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钩臂(可卸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原州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项目
办公室钩臂(可卸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1.3采购内容:第一标段3m3钩臂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588个
2.项目编号
2.1政府采购文件编号:固(原)交政采【2015】103号
2.2委托代理编号:NXHLZB-15-22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供应商特定资格
(1)投标单位所投钩臂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必须与2013年及2014年采购的3m3长安钩臂式垃圾车(SC1022DB4N)或3m3金杯钩臂式垃圾车(SY1044ATF)配套使用。
(2)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提供所投垃圾箱样品,详细图纸及详细参数,必须与2013年、2014年采购的3m3钩臂式垃圾车进行现场配套操作。
(3)资质要求:投标商必须是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必须要有“生产垃圾箱”)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进行审核;
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③供应商将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可通过银行汇入代理机构账户。
4.公告及报名时间
4.1公告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9月1日
4.2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5年8月31日至9月7日,登陆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在首页“固原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进入报名系统。特殊项目须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
5.1获取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7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2获取方式: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上下载。
5.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9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9时00分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7.2缴纳方式及时间:原则上供应商必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用转账方式于开标前提缴,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标段;开标前1小时进账单送代理机构核验后,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审验资质备查。供应商无法转账的,在开标1小时前当场提缴。
单位名称: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新区支行
7.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项目完成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9.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
联系人:海洋电话:****-*******
单位名称: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财务咨询电话:****-*******联系人:刘芳
报名咨询电话:0954—2086789联系人:刘霞
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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