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库第三方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粮食储备库第三方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项目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佛发改资[2014]12号 批准建设,属市级代建项目,代建单位为广东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广东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建管理机构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单位(业主单位)为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粮食储备库项目第三方检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佛山市粮食储备库项目第三方检测(第二次)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五星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65000万元。本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部分约为人民币83万元。

2.3 服务期:4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或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工程内容: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对佛山市粮食储备库项目进行桩基础、混凝土试件等施工阶段的第三方检测(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所有检测内容完成后,中标人提供完成本项目所有检测和评估报告。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费率×政府指导价【详见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77号)】},措施费包干,投标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措施费用因素。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检测规范和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附表须包含桩基础、混凝土试件等检测能力)或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部门核发的检测员证。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 其他人员要求

4.5.1 检测员:1名,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部门核发的检测员证;

4.5.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为拟派检测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 2015 年 8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起至 2015 年 9 月 7 日 17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1.5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3投标人的 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小市2号区设计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

综合楼 区北约商厦521、522A

邮 编: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138*****600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189*****555@qq.com">189*****555@qq.com

代建管理机构: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人民路98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林工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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