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鹤岗市兴安台至长胜村公路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兴安台至长胜村公路,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15]24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鹤岗市兴安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车购税投资和地方投资,招标人为鹤岗市兴安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鹤岗市

2.2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2.6公里;

2.3计划工期:2015年9月30日-2015年11月30日。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
标段名 起讫桩号 长度(Km) 说明
A1 K0+000~K2+600 2.6 路基、路面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近五年来,曾成功累计完成了5公里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时0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路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永安街西综合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分别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进行工程现场考察。

工程现场考察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工程现场考察及答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届时请投标单位自行考察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23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富豪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佳木斯市向阳区西林路与通江街交汇处)。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鹤岗市兴安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路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鹤岗市兴安区兴东路7号 办公地址: 佳木斯市永安街综合楼
邮政编码: 154102    邮政编码: 154002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传 真: ****-*******
联 系 人: 戚永进 联 系 人: 季兆庆

日 期:2015年8月28日

相关附件:鹤岗招标公告8.28.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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