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永康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沭阳县永康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沭阳县永康路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的沭阳县永康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批文号: 沭发基【2015】137号

(2)工程地点:沭阳县

(3)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 期:90日历天/标段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工程的预算造价为:一标段1153.366万元,二标段1286.181万元;设定投标最高限价一标段992 万元,二标段1106万元,高于或等于此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7)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标工程共为2个标段

沭阳县永康路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学院路~永安路)
沭阳县永康路道路改造工程二标段(永安路~迎宾大道)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在前面标段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参加后面标段的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若某标段出现问题,只对该标段进行处理,不影响其它标段的评标。开标、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合理性、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答辩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计算出评标基准价方法一、方法二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人业绩奖项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CA系统中,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及原件提供不全或系统中未提供扫描件,未按此要求不予计分。开标现场提供原件要与CA系统中扫描件一致,若不一致,以CA系统中扫描件为准,因此造成不计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5)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5.1)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5.2)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提供本单位近半年[指开标当日起向前推6个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并将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请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保险、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委托人养老保险合同内容中。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8)其他条件:

1)资质上报并经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

2)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6日17时30分;

(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yztb.com)。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七、其他: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标段19万元,二标段22万元,同时报名多个标段,只需缴纳最大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标现场提供经银行确认过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付(无息)。

网上招投标以缴纳码方式提交保证金,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现金除外)的方式将本项目所需要保证金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转帐用途填写保证金交纳码)。并在开标前,携带缴纳码和转账凭证到银行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的到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交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的到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保证金柜台进行核对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招标人。

附: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2666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001180
汇款行号:********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营业部:****-********

九、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技术人员)刘凯(技术人员)

联系电话:****-******** 139*****708

开户地址:沭阳苏州东路与台州路交汇处(新妇幼保健所斜对面)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维余(网员入库审核) ****-********

十、联系人: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达 电话:138*****1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软件产业园C栋208

联系人:张翠翠 电话:153*****708

十一、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孙利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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