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台式电脑招标公告
联想台式电脑招标公告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联想台式电脑 | 1 | 批 | 详见询价文件 | 55300元 |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饶县人民法院委托,依据上饶县财政局采购办确认的采购方式,就其电脑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上饶县人民法院电脑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RXZFCG-2015-046 三、采购内容: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即日起到2015年9月2日止,每天(休息日除外)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通过采购中心审查,方可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5年9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询价时间和地点: 2015年9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举行询价活动。 十、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询价活动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缴款凭证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户名:上饶县财政局,账号:151*****09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饶县支行,并注明:采购中心保证金046。 十二、其它相关事项: 凡已报名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 十四、联系方式: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洪梅 联系电话: ****-******* 上饶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先兴 联系电话:****-*******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29日 |
标签: 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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