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全域内无垃圾县创建示范乡镇、村(寺院)项目---设备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共和县全域内无垃圾县创建示范乡镇、村(寺院)项目---设备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共和县全域内无垃圾县创建示范乡镇、村(寺院)项目---
设备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共和县全域内无垃圾县创建示范乡镇、村(寺院)项目---设备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共和县全域内无垃圾县创建示范乡镇、村(寺院)项目---设备工程
1.2采购人:共和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承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购置电动保洁车5辆,全封闭式垃圾斗15个,果皮箱22个。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采购范围:设备购置。
2.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
2.3交货地点:共和县龙羊峡镇、塘格木镇、黑马河镇、铁盖乡、廿地乡。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能型指标: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或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物权法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本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就有的是上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4月22日至2023年04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大街7号(海宏壹号C区)C7号楼1单元14楼(详细地址)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邮费自付元。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8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大街7号(海宏壹号C区)C7号楼1单元1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青海省项目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上发布。
8.其他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棕采购项目评审办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其他
采购人:共和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共和县
邮编:
联系人:候女士
电话:0974-*******
采购代理人:青海承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大街7号(海宏壹号C区)C7号楼1单元14楼
邮编:******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971-*******
电子邮件:qhckzx123@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晏路支行
202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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