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电信2023年四五级自营厅驻店商招商(翼购通西6)招标公告
朝阳电信2023年四五级自营厅驻店商招商(翼购通西6)招标公告
比选文件名称: | 朝阳电信2023年四五级自营厅驻店商招商项目(翼购通西6)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4-21 15:25: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4-21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4-23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朝阳电信2023年四五级自营厅驻店商招商项目(翼购通西6) |
标包名称: | 朝阳电信2023年四五级自营厅驻店商招商项目(翼购通西6)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朝阳电信2023年四五级自营厅驻店商招商项目(翼购通西6)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2023年4月20日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朝阳电信2023年四五级自营厅驻店商招商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驻店商工作主要包含在朝阳电信营业厅内进行号卡销售、终端销售等工作,提供电信业务办理、服务工作。 标包一览表
1.2本项目兼投兼中,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服务地点:朝阳市。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签约方式:单项合同。 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验收要求。 1.3本项目设置2023年新增收入指标、2023年移动新增指标、2023年宽带新增指标,参选人承诺目标低于最低目标要求的,该参选将被否决。(最低目标要求详见比选公告标包一览表) 1.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经评审会依据评分标准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本项目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指标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所有得分全部相同则由评审会决定。 1.5中选原则:经过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的中选人。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按照评审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1.6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须为天翼购签约商户或与电信签订电信业务代理协议。 注:电信方提供名单,参选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开具终端销售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2023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2.1.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资料向比选人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至luyingchao.ln@chinatelecom.cn邮箱。 4.4比选文件每标包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3段52号214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过去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3段52号214会议室 联系人:陆影超 电话:133*****035 电子邮箱: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2023年4月20日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比选方式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6比选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参选报价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唱价程序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6.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方法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5评选报告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中选 7.1确定中选人 7.1.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中选人公示 7.2.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通知 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3.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方案30分,驻店商能力40分,指标3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本次参选执行限制采购处理措施的,评选委员会应按照该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参选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本章的条款为商务条款要求,本章全部内容均为关键性条款,不接受对第四章《商务规范书》的负偏离。“部分满足”、“不满足”的描述均为负偏离。负偏离将导致参选被否决。 专用商务条款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专用商务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当以本前附表为准。 2022年朝阳电信XX营业厅承包经营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朝阳电信站前营业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和服务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如发现违规经营,影响电信声誉,造成电信公司经济损失的由驻店代理商承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关处罚。影响电信公司评级及资质报审的,电信公司将收回经营权,驻店商所交租金不退。 对于发生以下其中之一违规行为的代理商,试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1、实名制违规被查处;扣罚标准按照市场部下发的《实名制管理办法》执行; 2、欺诈误导用户、虚假发展,恶意套取公司佣金及奖励,每出现一次,按照与套取佣金等额的标准从业务保证金中给与扣罚,不足部分在以后月份中获取的佣金里进行扣罚,直至扣罚完毕。 3、如因驻店商原因为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给予一票否决; 4、如出现驻店商拖欠房租的情况,按如下流程处理: (1)超过约定时间1个月内不缴纳的,由经营单位向相关驻店商出具正式催缴公函,并明确缴纳房租的最后期限,最后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个月,且需要在最后期限前完成累计欠费的缴纳; (2)上述期限到期后仍拒不缴纳房租的,暂停该驻店商佣金结算,并将其纳入清退范围,同时将房租押金冲抵房租欠款,不再退还; 5、泄漏电信公司保密资料或客户资料,已经发现扣罚全部业务保证金或者押金; 6、未经电信公司允许在自有营业厅内销售、摆放非电信网络下的产品、业务、终端或办理其他业务,则一票否决其经营资格,解除合作协议; (二)甲方按乙方承诺经营指标对乙方实施考核,对连续两个月收入完成率低于70%的驻店商,对其警告并责成其进行整改;对连续两个季度收入完成率低于70%的驻店商,由县区公司决定是否需要帮扶,帮扶期为三个月,如帮扶后完成率仍低于70%则进行清退。如县区公司确认不进行帮扶,则直接进行清退。 (三)驻店商在店内销售的终端须按公司统一价格执行,严禁驻店商在店内擅自进行溢价/降价销售行为。 (四)精品门店内的驻店商须遵照省公司针对精品门店各项管理要求,对所有库存终端及所售出的终端(含裸机、合约机)统一录入至精品门店终端销售系统。非精品门店驻店商应严格执行公司终端串码管理规定,若合同期内出现违规行为的驻店商公司将进行相应扣罚。 (五)营业厅对销售终端(含裸机、合约机)应施行统一收银,严禁驻店商以任何形式私自收银,终端收银员应根据实物录入真实串码信息。 (六)承包期内若乙方转租、转包所承包的营业厅,则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权。 (七)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各项营销活动的培训,并向乙方提供统一营销活动所需的宣传物料。 (八)甲方按照业务佣金标准按时支付乙方佣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具有经营电信产品及服务的相关经验,经工商部门核准成立,有营业执照。 2、乙方只能经营和受理甲方允许的各项业务,并完成甲方所要求的任务指标。 乙方渠道名称: 乙方渠道编码: 2023年新增收入指标为XX,2023年移动新增指标为XX ,2023年宽带新增指标为XX。 3、乙方在签订承包协议之前应足额缴纳租金,租金可以一次性缴纳一年或按月缴纳,但按月缴纳应在每月25日前完成次月房租的缴纳工作,同时需在进驻前根据实际房租情况一次性缴纳2个月房租押金,合作期满后如未出现房租拖欠全额退还。一次性按年缴纳房租的情况不需要缴纳房租押金。承包期结束之后,租金不返还。 租金为XX元/年,XX元/月,租期为12个月,租期自2022年7月1日 — 2023年 6 月 30日止,首次支付租金XX元,房租押金XX元。 4、乙方在签订承包协议之前应足额缴纳风险保证金和固定资产押金,风险保证金三级营业厅最低缴纳金额为2000元/商,四级、五级营业厅最低缴纳金额为1000元;固定资产押金根据实际情况缴纳,柜台:200元/节、受理台:500元/个、打印机:500元/台、电脑:1000元/台,其它资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收取。 乙方缴纳风险保证金XX元,固定资产押金XX元。 5、乙方必须按照要求配置相关人员,所有店员全部服从甲方负责人管理,明确职责,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经营。 三级营业厅要求每商不低于2人,四五级营业厅要求每商不低于1人。乙方承诺派驻X人。实际派驻人数以乙方承诺人数为准。如乙方未达到承诺人数,则需进行整改,整改期1个月。如连续2个月乙方均为达到承诺人数,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清退。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营销政策、卡(话费)销售价格及双方协议的有关规定。 7、乙方承担的任务指标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考核口径,必须保证所完成任务真实有效,禁止弄虚作假,公司将根据统计口径对数据进行考核,一经发现虚假用户将剔除销量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8、乙方自行承担手机质量及售后维修等责任,由此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9、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对营业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营业中心的管理和检查,接受省公司服务暗访检查,如暗访扣分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乙方接受月度日常考核,考核结果影响相关补贴奖励金额。 11、乙方需保障进驻营业厅的真机演示、终端上柜、真机库存量等,符合公司终端连锁化运营的相关要求,如未按要求落实,甲方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连续三次仍未整改的,将重新调整该代理商的承包经营权。 12、乙方负责管理由甲方或手机厂家提供的体验真机,一旦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乙方需按当前市场价进行赔偿。 13、以固网为主的营业厅,乙方要搭建天翼高清演示区。 三、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四、协议的解除与续签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需按照协议内容履行权利与义务。 2、本协议期满,乙方重新参与竞标,竞标成功签订新的承包协议。 3、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不履行协议中规定应承担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此协议。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由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协议 1.总则 鉴于甲乙双方签署了《2023年朝阳电信中选厅承包经营合作协议》,乙方对所使用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房屋结构现状、附属设施设备、所在区域环境、共同及相邻部位等房屋相关基本情况已做充分了解和实地勘查,对签约前涉及房屋的安全现状予以确认。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2023年朝阳电信中选厅承包经营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健康、安全、环境、消防方面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2.房屋使用期间的安全责任主体 甲方对房屋的结构质量、房屋原有的附属设施设备承担维护、安全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对房屋合法正确使用、对经装修、装饰、改动、更新改造的设备设施、乙方从事的经营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责任,并承担本协议中约定的安全义务。 3.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1.2有权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 3.1.3有权对中选厅店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有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的,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并需要在1个月内整改完毕。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对拒不整改的,解除合同。 3.1.4有权要求乙方配备并维护好相关的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3.1.5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2甲方的义务: 3.2.1有义务提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的房屋。 3.2.2有义务对乙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3乙方的权利: 3.3.1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3.2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并同时向甲方反映。 3.4乙方的义务: 3.4.1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乙方自行办理符合经营条件的消防建审等相应资质。乙方有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4.2有义务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4.3有义务对中选厅店内安全及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3.4.4有义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4.5有义务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规范用电,禁止超负荷用电和私自接电,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 3.4.6有义务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营业。 3.4.7中选厅店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食品及药品;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的场所禁止与居住场所设在同一房间内,应与居住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4.8中选厅店作为库房使用时,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禁止在中选厅店附近动用明火、烧烤、焚烧杂草、树叶、废旧物品,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高能耗电热器具,禁止使用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禁止吸烟。 3.4.9乙方在对中选厅店进行装修和改造前,须向甲方提交书面计划书或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与改造。 3.4.10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抢险,服从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事故。 3.4.11应对本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食品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健康证书。 3.4.12应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4.13如中选厅店用做公共娱乐场所时,必须参加火灾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3.4.14应将房屋仓储、经营、住宿分开使用。 4.事故调查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健康、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甲乙双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约定,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5.2因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3乙方发生事故1小时内必须上报甲方,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6.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日止。如果《2023年朝阳电信中选厅承包经营合作协议》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与《2023年朝阳电信中选厅承包经营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2023年朝阳电信中选厅承包经营合作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2023年朝阳电信中选厅承包经营合作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0.其它约定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与《2023年朝阳电信中选厅承包经营合作协议》同时生效,并作为《2023年朝阳电信中选厅承包经营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章的条款为技术条款要求,本章全部内容均为关键性条款,不接受对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的负偏离。“部分满足”、“不满足”的描述均为负偏离。负偏离将导致参选被否决。 一、总则 为进一步引入强商、提升自有营业厅驻店商专业化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实体渠道业务规模发展,根据省公司中电信辽〔2019〕241号关于印发全省自有营业厅驻店商管理办法(2019版)的通知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中“驻店商”是指已经与电信公司签署代理合作协议、并得到电信公司授权许可在电信公司自有营业厅内(含自建、自租)经营电信业务(业务排他)及终端销售的社会代理商。驻店商进驻的电信自有营业厅以下简称“进驻店”。 二、驻店商引入目的及原则 自有厅引商入店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合作引入优秀代理商,提升渠道销售能力,促进业务发展。引商入店与单纯房屋物业出租以收取租金有所区别。 自有厅引商入店工作遵循统一管理、集体决策原则,以实现驻店商引入、运营和退出等环节操作有据可依、公开透明和留痕可查。 市分公司专项小组,特别是市分公司公众部,作为引商入店工作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本地驻店商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全市范围内驻店商的统筹规划;负责明确驻店商引入及退出流程等关键环节规范及把控。 区(县)分公司专项小组负责各自区域驻店商的公开比选及引入工作、驻店商入厅协议的签署、报批和归档、驻店商租金及押金的催缴等;负责活动政策的及时准确传达,监管驻店商自有连锁店面经营及销量提升;负责驻店销售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驻店商清退流程的实施。 三、房租、保证金及押金收取 (一)所有驻店商应缴纳驻店进场风险保证金,并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帐内核算,确保符合收支内控要求。无资源置换的驻店商应缴纳房租,房租金额应坚持价值评估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原则,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房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电信〔2017〕310 号)中的定价管理规定。租金可以一次性缴纳一年或按月缴纳,但按月缴纳应在每月25日前完成次月房租的缴纳工作。超过约定时间1个月不缴纳的,各区(县)分公司须向相关驻店商出具正式催缴公函,并明确缴纳房租的最后期限,最后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个月,且需要在最后期限前完成累计欠费的缴纳。如驻店商在最后期限前仍未缴纳,停止该渠道受理工号,并将其纳入清退范围。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收。 租金、风险保证金和押金须按公司财务规定正确处理,避免形成“小金库”。风险保证金用于终端售后、客户服务等风险补偿或违规扣罚,押金用于厅内固定资产的保证,合同期满后,如未发生违约事项,风险保证金和押金退还驻店商。按照自有厅的渠道属性来收取不同标准的保证金。 保证金最低收取标准:核心厅店:2000元/商 其他厅店:1000元/商 固定资产押金:柜台:200元 受理台:500元 打印机:500元 电脑:1000元 其它资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收取。 入驻代理商缴纳房租、保证金和押金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可享受电信侧相关政策补贴,包括但不限于达量补贴、炒店补贴、特殊业务补贴等,具体由市公司公众部明确补贴标准。 (二)物业、水电费用收取:原则上引商入店营业厅的物业、水电费用应由驻店商缴纳;如驻店商持续拖欠,可通过酬金考核、工号权限关停等手段,敦促驻店商缴纳。 (三)对省公司有相关要求的厅店,房租收取金额及方式按照省公司最新文件执行。 四、运营管理 驻店商在所入驻自有厅运营过程中应实行“八统一”,包括人员管理“五统一”以及统一受理、统一收银、统一价格。 (一)人员管理 驻店商派驻人员(含副店长、促销员)在所派驻的营业厅内须接受“五统一”管理,不服从管理的驻店商人员,店长可以采取沟通指导、考核扣罚、停柜学习等措施,直至清退出营业厅。 1.统一准入:代理商拟派驻到营业厅的促销员,必须首先参加电信公司统一培训,通过市分公司相关考试、并由店长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统一排班:促销员应服从店长统一排班,店长可根据厅店运营需要对促销员进行工作内容和岗位分配;促销员须与电信营业员共同参加营业厅晨夕会、例会、考核和炒店等活动。 3.统一目标:店长对促销员分解下达月度业务发展、终端销售等业绩考核指标、以及阶段性销售活动目标。 4.统一考核与激励:店长每月对促销员与电信营业厅统一进行考核打分,按同样标准核算业务发展奖励和终端销售提成。 5.统一着装:代理商驻店员应根据电信公司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工牌。 6.人员配置要求:每家驻店商派驻促销员数量最低标准为三级营业厅要求每商不低于2人/店,四五级营业厅要求每商不低于1人/店,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销售人员。 7.驻店商不得随意对驻店人员进行更换或退出,若确有必要更换或退出,驻店商需提前1个月与店长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执行。 (二)销售管理 1.驻店商在店内销售的终端须按电信公司统一价格执行,严禁驻店商在店内擅自进行溢价/降价销售行为。 2.核心厅店内的驻店商须遵照省公司针对核心厅店各项管理要求,对所有库存终端及所售出的终端(含裸机、合约机)统一录入至精品渠道终端销售系统。非核心厅店驻店商应严格执行省公司终端串码管理规定,各区县分公司可对合同期内出现违规行为的驻店商进行相应扣罚。 3.营业厅对销售终端(含裸机、合约机)应施行统一收银,严禁驻店商以任何形式私自收银,终端收银员应根据实物录入真实串码信息。 (三)经营管理 1.自建他营厅使用指定电信专营店VI,驻店商入驻厅店后装修费用由驻店商承担,如同一厅店内多家驻店商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摊。 2.驻店商免费使用比选方提供的营业设备、照明灯具、空调等,负责日常维护,所产生的耗材费、修理费由驻店商承担。设备如有损失,需照价赔偿。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能改变房屋结构,如出现的房屋破损等情况,修理费用由驻店商承担。 3.驻店商承担厅内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卷帘门维修费、消防设施、室内外装修、低值易耗品、LED显示屏维修、日常运营等相关费用。部分区(县)分公司三级自有营业厅内驻店商与厅店共同使用营业厅场所,无法单独安装电表和水表,同时也无法估算取暖费及物业费,此类情况的驻店商,可无需承担以上费用。除此之外的驻店商使用我方自有房产,一律按规定缴纳以上费用。如因驻店商过错造成原有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 五、驻店商考评 (一)考核内容: 1.驻店商重点业务月度考核指标是由营业厅所属区县分公司制定、并经由市公司公众部审批后下发的考核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营业厅当月收入指标、业务发展指标、ARPU值、核心厅店运营情况、及其他分项考核指标,驻店商考核指标中收入指标(新增用户列账收入剔除分成)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但是不得低于进驻店的房屋租金。各项考核内容须在驻店商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说明。为强化营业厅服务能力,驻店商考核项目中应包含客户服务方面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参照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客服部下发的营业厅相关服务检查标准。驻店商考评结果应与其各项补贴挂钩、按管理规范和协议对驻店商进行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驻店商评分标准:
(二)考核周期:由公众部作为驻店商考核责任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区县分公司及客服部对驻店商运营及服务情况按月进行评分考核。中途调整后新进驻的代理商,可按其进驻时间及月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连续两个月收入完成率低于70%的驻店商,对其警告并责成其进行整改;对连续两个季度收入完成率低于70%的驻店商,由县区公司决定是否需要帮扶,帮扶期为三个月,如帮扶后完成率仍低于70%则进行清退。如县区公司确认不进行帮扶,则直接进行清退。重点考核指标未完成的驻店商,应在其补贴中进行扣罚。 (三)驻店商处罚:在驻店商经营过程中,公众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对于发生以下其中之一违规行为的代理商,直接取消驻店经营资格、可结合实际情况做一次性扣除其风险保证金并追缴其发展佣金处罚: 1.实名制违规被查处; 2.欺诈误导用户、虚假发展,恶意套取公司佣金及奖励; 3.发生严重越级投诉问题的准入代理商,给予一票否决; 4.不按事先约定方案及时足额提供保证金或房租的; 5.泄漏电信公司保密资料或客户资料; 6.未经电信公司允许在自有营业厅内销售、摆放非电信网络下的产品、业务、终端或其他业务; 六、驻店商退出流程 (一)考核结果作为驻店商优胜劣汰的主要依据,应对连续多月考评得分较低和排名靠后的驻店商进行关注、帮扶,对于帮扶效果不显著的,应按协议进行清退。 (二)对于经营不善考核不达标准备清退的驻店代理商,根据考核明细提前一个月下达终止门店运营确认书,并由代理商签字确认后归档备案。终止期到期后,停用其CRM系统工号、在渠道视图系统中注销其驻店商编码、完成该门店电信投放资源的清查和回收工作,并责令其退场。 (三)按驻店商合作协议中承诺销量,核算驻店商在驻店期间承诺销量缺口,在其代理佣金或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 (四)驻店商与电信公司合作协议终止后,应按合同要求退回保证金,完成退回后须签字留痕。 七、风险控制 (一)市公司公众部负责做好各驻店商的用户发展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市场部每月下发的用户质量通报作为依据,督促各县区负责对发展质量较差的驻店商进行监督及帮扶,情节严重的情况根据市场部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二)各县公司应参照附件2. “驻店商全面自评实施项目”以半年为周期对本市自有营业厅驻店商管理流程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规避引商入店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并且须在每年4 月份和9月份两个时间点完成自查工作。市公司公众部会协同进行自查工作。对于在准入及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各县分公司须立即进行整改。 (三)市分公司确立由公司分管领导、公众部主任、条线总监构成的责任体系;各县分公司应确立县分公司领导、县区分管副经理、门店负责人的责任体系。并形成驻店商责任台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生问题门店的相关责任人应视问题严重程度,依据相关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第一分册参选文件 1.参选文件封面 2.评审索引表 3.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4.参选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7.资格审查资料 8.廉洁参选承诺书 9.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0.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1.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12.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13.参选保证金(银行电汇方式提供) 14.技术规范偏离表 15.驻店商能力 16.整体服务方案 第二分册报价文件 17.报价文件封面 18.参选一览表 1.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参选文件 (正/副本) 标包XX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商务评审索引表 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3.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专用印章授权函 (比选人): 我单位特授权在(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编制要求: 1.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代替单位公章进行盖章的,应提供本文件。 4.参选函 参选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比选项目名称)分包(标包)(项目编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参选文件,参选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遵从本项目参选有效期为90天。 10.我公司为非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11.我方承诺提供所有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无虚假材料。 12.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已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7.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资料 参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须为天翼购签约商户或与电信签订电信业务代理协议。 (3)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1) (4)能开具终端销售发票证明材料(格式2) (5)信誉良好承诺(格式3) (6)非联合体承诺(格式4) (7)不转包承诺(格式5) (8)不得存在情况承诺(格式6) (9)其他资格审查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参选人须为天翼购签约商户或与电信签订电信业务代理协议。 注:电信方提供名单,参选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格式1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XX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XX项目[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编制要求: 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终端销售发票,可提供承诺(格式如下)或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发票(提供证明材料)。 开具终端销售发票的承诺 我公司承诺:若在本项目中选,我公司能够提供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终端销售发票。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信誉良好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非联合体承诺书 我公司为非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格式5 不得转包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1、如果我公司中选,我公司将按照参选文件的承诺服务,保证不进行违法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包项目。 2、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人确定的监管单位进行的转包检查,及时、完整的提供合法用工合同、社保缴存、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发生以上违反情形,同意按照采购人规定,24个月内不参加采购人的采购项目,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不得存在情形承诺 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任意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8.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招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9.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如参选人有诉讼和/或仲裁(包括已结案和尚在进行的诉讼和/或仲裁阶段的案件),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则须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供诉讼和/或仲裁案件的有关资料及证明,包括原告(诉讼和/或仲裁申请人)、被告(诉讼和/或仲裁被申请人)、诉讼和/或仲裁原因、诉讼和/或仲裁事件、诉讼和/或仲裁金额、诉讼和/或仲裁结果等,并填入下表。 如参选人未发生诉讼和/或仲裁情况,则应在第一行“起诉(仲裁)人”列填写“近年无诉讼和/或仲裁”。
10.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 分包(标包):
★注: 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合同条款,就参选文件对合同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合同条款均为关键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否决其参选。 2.如参选文件对合同条款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若不填写该表,则表示完全满足合同条款的要求。 11.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为贵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的参选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选,我公司将按参选人须知第9条的要求,向贵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我公司将承担因我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不及时或不支付代理服务费而造成的贵方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特此承诺! 12.参选保证金(银行电汇方式提供)
13.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 分包(标包):
★注: 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技术条款,就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技术条款均为关键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否决其参选。 2.如参选文件对技术条款无任何偏差,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若不填写该表,则表示完全满足技术条款的要求。 14.驻店商能力 资源投入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在本项目中中选,承诺中选后该厅店配置人/店。 特此承诺。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阶段性工作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在本项目中中选,承诺中选后在经营期间完成县分公司安排的阶段性工作。 特此承诺。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销售能力 注:电信方提供排名,参选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置换店 注:须提供置换店面具体位置信息及店面照片。
15.整体服务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经营策略及方针,要结合承诺收入及销量,要实际、可行,促销计划、促销安排、人员配备情况等。 格式自拟,请围绕以上内容进行阐述。 16.报价文件封面(单独密封) (项目名称) 参选文件【报价文件】部分 标包: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__年_ __月_ __日 17.参选一览表 参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说明: (1)报价内容为实质性响应内容,参选人漏写或者错写,将导致参选被否决; (2)参选人需严格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报价要求与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报价格式中各项报表主要内容均必须填写,不得缺省或回避填写。 (3)填写唯一报价,报价保留整数。如报价中出现小数,将直接舍去。如98.9,将按98记取。 (4)本项目设置2023年新增收入指标、2023年移动新增指标、2023年宽带新增指标,参选人承诺目标低于最低目标要求的,该参选将被否决。(最低目标要求详见比选公告标包一览表) (5)价格总分=2022年新增收入指标得分+2022年移动新增指标得分+2022年宽带新增指标得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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