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推介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长三角)新媒体产品制作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推介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长三角)新媒体产品制作采购公告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推介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长三角地区)。为配合自治区宣传部做好宣传工作,自治区商务厅作为本次活动承办单位将采购新媒体产品,拟采取比选打分方式选定供应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推介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长三角)新媒体产品制作

(二)项目编号:********

(三)计划投资:10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推介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长三角)举行期间(包括会前、会中、会后),供应商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做好本次活动新媒体产品制作和发布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二)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603室。

(三)携带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企业近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等的纳税证明材料,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在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

6、报价单;

7、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服务质量保证;

8、人员配置。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装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中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7:00。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联 系 人:汪宏志

电 话:0471-*******

2023年 4月21日


标签: 招商引资 新媒体 推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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