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线补充普查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综合管线补充普查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海口市综合管线补充普查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 GXTC-CZ-*******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长滨路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龙保呈131*****659,139*****17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118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凤荣、梁其昊****-********

采购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货物招标需明确) 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明确工程或服务):

包号

标的名称

管线预计长度

最高上限单价

采购预算

01

综合管线补充普查和带状地形图测绘监理

2930公里

290元/公里

85万元

注:1、采购单位将按照一定的要求入围的服务商提供相应的服务。2、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3、投标人须对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单价)不能高于投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监理中标供应商不能同时中标普查项目。

竞争性磋商范围:为海口市综合管线补充普查工程的综合管线探测及1:500带状地形图测绘全程跟踪监理1、主要工作内容:

(1)对探测工程的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理。

(2)根据工序质量控制原理,按照各道工序的产品和工作质量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检查和监控。

(3)负责试验区作业全过程的质量监理并编写试验区监理报告。

(4)协助采购人解决探测单位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起到双方沟通的桥梁作用。

(5)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或通知探测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或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及时报告采购人。

(6)定期向采购人报告探测作业进度及监理工作情况。

(7)协助采购人进行探测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协调工作。

(8)合同履行监理。

a监督探测单位对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的履行情况

b监督探测单位的作业进度

c核查探测单位投入的技术力量是否和投标方案一致

d监督探测单位工程组织实施形式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e监督探测单位对探测范围和取舍标准执行情况

f检查探测单位上交的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管网普查监理。

a物探方法试验(一致性、方法有效性和技术参数)的审核和批准

b技术设计书的审核和批准

c探查作业巡视监理

d外业记录的检查

e地质雷达重复探测检查

f明显点重复探测检查

g隐蔽点重复探测检查

h隐蔽点开挖验证

i内外业技术质量的全过程的监控

(11)测绘监理。

a仪器检验书的审核

b技术设计书的审核和批准

c控制点的选择和埋深检查

d控制网观测结果和平差计算检查

e控制测量重测检查

f管线点探测重测检查

g带状地形碎部点检查

h内外业技术质量的全过程监控

(12)图件监理。

a管线图(包括1:500综合地下管线图1套、专业管线图1套、断面图1套)图面检查

b图幅接边检查

c综合地下管线图实地对图巡视检查

(13)计算机成果监理。

a数据成果完整性检查

b数据成果规范性检查

c数据成果正确性检查

d DWG文件与综合地下管线图的一致性检查

e数据库数据与图形数据一致性检查

(14)资料初步验收。

a各类文档、手簿、成果表

b各类图件

c电子资料

(15)档案资料监理。

a档案组卷、装订

b资料清单

(16)对探测单位做出的地下管线探测成果与电子调绘图的比较结果进行检查。

(17)对按图幅计算出探测新增管线数量与电子调绘图管线数量的比例进行检查。

2、工程监理的目标是:通过对地下管线探测全过程的监理、检查和监督,保证各工序的工作质量、成果质量符合《海口市综合管线普查技术规程》和《海口市综合管线普查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最终提交的计算机数据格式、数据结构、数据量的标准性和完整性,可以满足《海口市综合管线普查数据库建库标准》,并能在海口市综合管线管理信息系统中使用。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服务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服务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项目用途:市主城区范围内综合管线主干管线的普查更新工作,建成覆盖地上地下空间完整的数据库,加强综合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且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特定条件:

(1)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所相应的资质:具有测绘(含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勘察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本专业高级职称及有关技术证件,包括职称证及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自2012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两个城市综合管线普查监理工作。作业组长要具备中级职称,自2012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两个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普查监理工作,监理不少于3个组,室内处理不少于2人,负责人1人。

(2)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即 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2个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普查监理项目的业绩,且管线普查监理总长度累计达3000公里以上(提供合同与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能同时中标海口市综合管线补充普查和带状地形图测绘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6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1188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9时00分整

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9时00分整

投标、开标地点: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1188室

项目联系人:李凤荣、梁其昊

联系方式:****-********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标签: 监理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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