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精丙烷框架协议招标精丙烷招标公告

2015年精丙烷框架协议招标精丙烷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茂名分公司2015年精丙烷框架协议招标 所需精丙烷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1113-B1


2.项目内容:茂名分公司2015年精丙烷框架协议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
1丙烷\精丙烷(94.22%)700.0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08月31日00:00时,招标人(中石化茂名分公司,下同)指定使用现场储罐(1*100m3)。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

5.2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备案合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2 a.申请人属生产厂(厂家直接供货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b. 属流通商(外购精丙烷供货的),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精丙烷),提供资源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6.3 具有均衡交货能力,且最低供货保有量不低于60吨/月。提供清晰齐全的资源渠道:生产厂家、年产量、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储物于商方式。流通商必须附与厂家签订的相关合作或交易协议(合同)。

6.4 承运方资质报备:如汽车运输的,必须提供与承运方签订的合同文本,承运方“三证”齐全(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相关危险货物运输);同时,提供若干危险运输车辆及相关证件。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复印件加盖公章)。

6.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质量控制措施。承诺履行招标人《供应商HSE告知书》中的要求,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盖章。

6.6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7 按照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材料装订顺序符合要求,不存在弄虚作假。提供由法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 接受 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08月29日23时至2015年09月0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红旗北路2号供销大楼814房。

1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8日09:30时

15.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8日09:30时

开标地点:茂名市红旗北路2号供销大楼814房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5年09月18日09:30时前与黄慧雯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黄昶、陈少龙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人一般要求:一、请有意向参与该标段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果对以下要求有不明确的,请及时联系相关咨询人。如果对下述内容不明确又不及时联系相关咨询人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制,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经营能力,同时必须有相应的基本资质方可参与投标,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否则被拒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也将被拒绝。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必须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和其他主要资格要求,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详见《精丙烷公开招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并放入技术标书内,该评审标准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否决项,必须满足并响应,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三、具体详细的招标要求和评审标准请详见《精丙烷公开招标委托单》,其中如果有实质性偏离的否决投标。四、技术要求严格执行招标人入厂验收标准(YX.ZY.13.14-2004)。交货时,中标人随货出具标的物出厂合格证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报告。附件《精丙烷质量要求》如有实质性偏离的否决投标。五、商务报价要求:1、以人民币报价(到厂价),含槽罐车运保费、返空费等运输过程所有费用、增值税(税率17%)。 2、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在开标时点前5天发布,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投标。其余商务条款请见附件《化工辅料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如有实质性偏离的否决投标。六、中标人须响应如下其中一种储物于商条款,不能响应的否决投标:⑴实物储备,在茂名地区设罐,精丙烷供货保有量不低于60吨/月,送货响应时间为2天内(招标人发出交货通知到中标人送货到达现场),同时,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储备或资源信息。⑵信息储备,精丙烷供货保有量不低于60吨/月,根据招标人提出需求实施准时制送货,响应时间为15天内(招标人发出交货通知到中标人送货到达现场),同时,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储备或资源信息。。

19.投标人特别要求:无。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黄慧雯

电话:188*****206

电子邮箱:wzhuanghw@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黄昶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少龙

电话:****-*******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丙烷 框架 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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