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规模化节水增效示范招标公告
2015年规模化节水增效示范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兵团第八师142团2015年规模化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已获师发改农经[2015]48号文批准, 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及团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规模:新建河水滴灌首部7座,主要有过滤器7台,施肥箱7台,沉淀池(含蓄水池)7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三、招标内容: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备案核准证》及在第八师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单位、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备案核准证》(以上资料需原件另附加盖公章的两套复印件)于2015年8 月29日至2015年 9 月3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3:30至19:30,到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7.1请于2015年 8 月 日至 2015年 8 月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15:30时至 19: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在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八.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
十、招标人:第八师142团
联系人: 许新成 联系电话: 189*****827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濮燕 周玲
电 话: 0993—******* 182*****393 152*****113
2015年8月29日
标签: 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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