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源数字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灯具等询价采购公告

杭州一源数字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灯具等询价采购公告

杭州一源数字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是浙江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因展览业务需要,进行公开询价,诚邀询价响应供应商参与询价,并选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供应商,询价需求委托浙江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LED防眩轨道射灯
四线导轨灯

LED 30W 10D 3000K AC220V Ra≥95SDCM≤5 加防眩蜂窝网 可调角度 白色 四线导轨头 单灯调光

74

LED防眩轨道射灯
四线导轨灯

LED 30W 25D 3000K AC220V Ra≥95SDCM≤5加防眩蜂窝网 可调角度 白色 单灯调光 四线导轨头

6

LED切光灯
四线导轨灯

LED 30W 3000K AC220V Ra≥95SDCM≤5

可调角度 四线导轨头

10

LED调光调色艺术台灯

LED 15W 120D 3000-6000K AC220V Ra≥92 旋钮式调光调色 灯光防眩 万向调节

24

LED线条灯

LED 10W 120D 3000K DC24V Ra≥92 SDCM≤5

20米无压降灯带+柔性套管

80

LED线条灯

LED 10W/M 120D 3000K DC24V Ra≥92 2M/条

24

轨道灯导轨

铝合金四线三回路制式专业射灯轨道(含配件)与场地现有控制系统兼容

91

驱动

350W DC24V

4

需求详细标准如下:

1. 灯光设计符合美术馆、博物馆等对灯光设计的规范;

1.1展厅配备的照明灯具均应采用不会产生有害的紫外线和金属铱(IR)放射性光谱的LED安全照明方式,具有冷光低温,防紫外线性能。

1.2为保证后期布展调整、维修方便及使用安全性,展品照明射灯采用低压轨道式安装,轨道宽度与标准与现有轨道相一致,灯具要求互通。

1.3照明系统设计与施工要把展(仿)品保护作为首要考虑的问题,尽可能的减少光照对文物的损伤,充分考虑环境的总曝光量、照度的均匀、眩光的避免等,精心设计展品展示与和观众观览体验的细节。

1.4照明系统须突出展品的具有艺术创造性的光环境设计,根据陈列内容和书画主次,以及光照对象的表面质感,进行合理布光,对受光物体的色彩、对光的吸收和反射程度,由此产生的光影效果进行综合考量,并通过数据测量达到用光环境的合适效果。

1.5照明系统设计及施工应遵循《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 *****—2009》、《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2013》《美术馆光环境评价方法WH/T 94-2021》的科学标准和相关专业性的技术标准。

1.5.1 展照度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类别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度标准值Lx

对光特别敏感的展品:彩绘陶器、织绣品、纸质物品、染色皮革等

展品面

≤50

对光敏感的展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宝石玉器、银制品、竹木制品、不染色皮革等

展品面

≤150

对光不敏感的展品:其他金属制品、陶瓷器、石质器物等

展品面

≤300

i.

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度标准值(lx)

UGR

Uo

R

一般阅览室、开放式阅览室

0.75m水平面

300

19

0.60

80

多媒体阅览室

0.75m水平面

300

19

0.60

80

老年阅览室

0.75m水平面

500

19

0.70

80

珍善本、舆图阅览室

0.75m水平面

500

19

0.60

80

陈列室、目录厅(室)、出纳厅

0.75m水平面

300

19

0.60

80

档案库

0.75m水平面

200

19

0.60

80

书库、书架

0.25m水平面

50

--

0.40

80

工作间

0.75m水平面

300

19

0.60

80

采编、修复工作间

0.75m水平面

500

19

0.60

80

图书馆建筑照明标准值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2013》

1.5.2对于平面展(仿)品,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8;对于高度大于1.4m的平面展品,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4。

1.5.3眩光限制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光源平均亮度/(kcd/㎡)遮光角/(°)

1~20

10

20~50

15
50~50020
≥50030

1.5.4在观众观看展品的视场中应限制来自光源或窗户的直接眩光或来自室内各种表面的反射眩光。

1.5.5观众或其他物品在光泽面(如展厅玻璃)上产生的映像不应妨碍观众观赏展品。

1.5.6展品展示区直接照明光源的色温应小于3300K,色容差SDCM≤5。同一展品照明光源的色温应保持一致。光源综合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90。

1.5.7立体造型的展品应通过定向照明和漫反射照明相结合的方式表现其立体感。

1.5.8应减少灯光和天然光中的紫外线辐射,使光源的紫外线相对含量小于20 μW/lm。

2.灯光将按照智慧、环保、对少年儿童的眼睛保护、图书保护、画面保护等;

2.1提供照明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照明方案。

2.2观众仰视灯具均不得出现裸露的发光源,并且可以选加遮光罩等配件。

2.3灯具发光效率不低于80 lm/W,显色性Ra大于90。

2.4每支灯具垂直可调角度不小于±90,水平不小于355°旋转。

2.5对于敏感和特别敏感的材料,应依照采购人需求减少曝光时间,降低曝光量(照度与时间的乘积)。

3.特定区域采用不同场景不同标准的灯光系统的需求。提供配光方案设计、优化、安装调试等全套服务。

二、项目控制价

本次服务控制总价需小于20万元,服务期为3年。报价时须写明内容单价及总价、详细相关参数,报价包含设计图、效果图、尺寸、材料、工艺、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我方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三、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记录。

(6)报价方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四、综合评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最高者即为入选者;如得分最高者有两名及以上,最低报价者为入选者。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报价总价(按从低到高,依次取得5,4,3,2,1分);

2、提交文件的完整性包括(营业执照及资质、委托书、业绩、承诺函、报价单制作、履约保证等等)(按从高到低,依次取得5,4,3,2,1分,如有缺失项不得分);

3、设计、工艺、安装交付时间

质量要求:标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原厂标准。

交货期:接询价单位通知中标后30个自然日内安装交付。

(按从高到低,依次取得5,4,3,2,1分,如有缺失项不得分);

4、灯具(质量要求:标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原厂标准。)(按从高到低,依次取得5,4,3,2,1分,如有缺失项不得分)。

五、报名报价时间

2023年04月21日——2023年04月24日12:00。

六、报名报价材料

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报价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询价响应声明书、报价一览表、样品等。

装订要求:报价单位应将询价文件采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开口面用整张A4纸粘贴封口,封口纸四角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封口纸上应详细注明报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询价项目名称及投标日期。请严格按照要求否则将视为废标。

七、报名报价方式

请将报名报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快递至浙大西溪校区历史楼西四245室。超时报名材料不予接受。

联系人:俞亚彤

联系电话:0571-********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大西溪校区历史楼西四245室。

本次采购由杭州一源数字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确定,实际交易数量以合同为准。合同签订前,我单位可撤回或终止本次询价,相关细节问题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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