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石油化工实验教学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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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石油化工实验教学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流标公告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5-08-31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学院的委托,于2015年 8 月 4 日就石油化工实验教学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油化工实验教学中心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QZZC2015-G1-0014
三、项目简要说明:吸收解吸操作实训单元(含分析色谱)1套、常减压装置3D仿真培训系统1套、催化裂化装置仿真培训系统1套、 金相试样抛光机(单头、低噪音防水电机)1台、金相试样预磨机(双头)1台、400度高温烘箱2台、阿贝折射仪2台、自动旋光仪2台、分光光度计5台、电子分析天平7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等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钦州市财政网(http://www.qzcz.com.cn)、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zzfcg.cn/)。
公告日期:2015年7月15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4 日下午15点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六、采购结果:至截标时间截止没有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本次项目流标。
七、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本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项目联系人:梁中、陈春延 联系电话: ****-*******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石油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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