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馆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训练馆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牙部队训练馆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总队以武后{2015}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兴安岭森林支队,建设资金来自国投,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牙克石市
2.2建设规模:驻牙部队训练馆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等工程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计划总投资: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暂三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29日至2015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牙克石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牙克石市林城路74号)报名。报名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下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纸)):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书(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进施工企业需提供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注册手续或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5%,须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缴齐)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招标代理机构:牙克石宇信工程招
大兴安岭森林支队 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牙克石市兴安西街10号 地 址:牙克石市林城路74号
邮 编:022150 邮 编:022150
联 系 人:孟凡军 联 系 人:徐娜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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