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转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改造非甲烷总烃(GC-FID)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中转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改造非甲烷总烃(GC-FID)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SH招[2023]065

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航油集团山西石油有限公司委托,就中转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中油气回收排放连续监测系统(GC-FID)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招标人:

中国航油集团山西石油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转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非甲烷总烃(GC-FID)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为中国航油集团山西石油有限公司中转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中采购非甲烷总烃(GC-FID)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一套。本项目在现场相关区域设置防爆在线分析仪及监测小屋,各汽油装车台气相管线安装仪器仪表,在油气回收装置进口和出口处取样。对油气回收装置进口油气浓度、油气排放浓度、油气处理效率、小时处理比、管线工艺参数(温度、压力、 流量、湿度等)、分析小屋环境状态(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等)等系统运行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测,同时结合气相、液相相关数据计算各个汽油发油鹤位的气液比。并依据GB*****《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数据上传。中国航油集团山西石油有限公司中转油库有2个汽油发油鹤位。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中转油库油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非甲烷总烃(GC-FID)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其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培训及质量保证期服务等,提供保证系统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常用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和专用工具等,并负责本项目通过当地政府环保等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包括主管部门环保、劳动生产安全、消防、质监、检测等提出缺陷需整改完善的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子公司,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由总公司/母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投标将被拒绝;

3.1.2制造商要求

(1)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安装、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是制造商授权的区域或行业的代理商,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同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采用国外技术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授权文件。

(4)制造商必须出具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①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②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③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④投标文件中设备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如有);

⑤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投标将被拒绝;

3.2.2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根据投标人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承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如有隐瞒或虚假承诺,投标将被被否决。

3.3.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6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3.7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及设备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如有隐瞒或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3.8投标人承诺在任何行业应用业绩中2018年1月1日以来均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包括其成套设备),如有隐瞒或虚假承诺,投标将被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需提供业绩: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全新的技术成熟产品, 近三年(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该设备在相同或相近工况下的成功应用业绩至少1项。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该设备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要复印有用的相关页);有效证明文件内容为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5 其他

3.5.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

请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瓦窑街诚泰商务中心13层1303号,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③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函等有效资质证明。

④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至少一项;

⑤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①~⑤项资料须提交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验后原件退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有关招标活动的文电请通过以下联系:

招标人:中国航油集团山西石油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联系电话:156*****313

标签: 非甲烷总烃 油气回收 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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