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涌新小区、腾飞新区二期、高峰组团)施工第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改造工程(涌新小区、腾飞新区二期、高峰组团)施工第五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腾飞新区二期、高峰组团)施工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600G15032
因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腾飞新区二期、高峰组团)施工第五标段施工投标人不满足法定人数,故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腾飞新区二期、高峰组团)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投资[2015]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及地方投资,招标人为鸡西市恒山区采煤沉陷治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第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腾飞新区二期、高峰组团)施工第五标段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大恒山办事处高峰社区。
2.4资金来源:中央、省及地方投资。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24日,工期33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小区规划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内容:
第五标段: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恒山区高峰组团项目
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1.75公顷,总建筑面积152724.81平方米,建设住宅2198套(安置户数)。(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工程建设投资:26022.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2014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为合格。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年限,建筑业企业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和待定的,以及没有参加年度信用评价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2、2013、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本项目第五标段至少具备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如不能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的,须由投标人出具情况说明并由招标人盖章确认,同时提供招标人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在情况说明中须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按虚假投标予以处理。
3.1.4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近三年内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4)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由于不良行为而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的情况;
(6)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
(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
3.1.5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2人,项目经理(正)1人,项目经理(副)1人。
(2)项目经理(正)资格:项目经理(正)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副)资格:项目经理(副)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投标人应接受的特别条款:
(1)本项目为我省重点民生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关系采煤沉陷区居民及时入户安置,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因此对投标人履约能力提出如下特别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提交估算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大宗材料集中采购。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砌块(多孔砖)实行由政府组织材料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入围材料供应商中进行招标采购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涉及的部分质量标准、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较大的材料为甲控材料(招标人不得指定厂家),投标人在采购材料时,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产品价格均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已落实,但当招标人因资金到位不及时出现短期资金困难时,投标人应具有保证连续施工的能力。
3.1.7其他要求:
(1)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投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上打印页)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3人(土建专业1人、水暖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如无水暖或电气专业技术负责人,可提供具有水暖或电气专业技术职称的机电专业壹级建造师代替)、技术员3人、工长(施工员)3人、质检员 3人、安全员 3人、造价员 2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岗位证书。技术员、工长(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4)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设备情况:企业用于生产的自有设备不少于拟投入设备总量的30%,用于生产的设备和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满足施工赶工需求。(须提供自有设备的原始发票、折旧政策、停放地点和使用状况等的说明文件,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等有效佐证材料)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无法准确界定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到场登记的先后顺序,则以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
(6)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招投标监管平台核查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正),且在投标登记时须到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正)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正)参加。
(8)法定代表人在投标登记时须到场,如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视频影像资料(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声明),画面声音均清晰可辨。(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声明内容到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zxzb.com下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3参加之前鸡西市采煤沉陷棚户区改造工程(涌新小区、腾飞新区二期、高峰组团)施工 “第一、二、三、四标段” 施工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登记获取投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5日(9月3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企业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网上电子信息录入。同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600元(其中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光盘100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申请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7)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业绩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签署符合要求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zxzb.com下载)(原件);
(11)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zxzb.com下载)(原件);
(12)《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
(13)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在资格后审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4)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证书、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6)法定代表人视频影像资料U盘(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5.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申请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5年9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8其他
8.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将使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监管。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还须使用企业锁登录该监管系统(http://jg.hljztb.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电子信息录入,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包括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本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行业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3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
8.4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5投标人的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阶段必须全部到场,确保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一致,如在合同备案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如在施工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恒山区采煤沉陷治理办公室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区政府院内西侧
邮政编码:15813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楼强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李哲、赵文婷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转8034/8016
项目联系人:李哲、赵文婷
项目联系电话:****-********/05/07/09转8034/8016
传 真:****-********
2015年8月30日
标签: 小区 施工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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