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济宁市任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18: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代码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市任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 | |||||||||||||
项目地点 | 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林屯村东500米山东公用任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院内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包括:1、更换现状细格栅。优化现状曝气沉砂池,减少其对可生物利用碳源的去除,满足污水厂预处理需要;2、将现状两座生化系统改造MBBR工艺:在缺氧池增加填料,强化硝化反硝化作用,提高系统脱氮能力。3、设置粉末活性炭投加设备,将粉末活性炭投加到生物池出水口中,作为出水COD达标的应急手段;4、鼓风机房替换3台罗次风机变为磁悬浮鼓风机;更新生物池曝气系统,优化生物池搅拌,内回流。5、对碳源加药改造:新增碳源加药泵,配套电磁流量计等,优化改造碳源加药管路,新增应急生物池除磷剂投加系统一套,生化池内新增4台硝氮仪,优化现状在线硝氮仪表。改造后达到地表水准IV类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总氮控制在10mg/L(12mg/L)。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后期设计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采购、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及相关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
招标项目规模 | 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2376万元。 | |||||||||||||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2376万元 |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 2117.46万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施工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但最多不超过三家。 注:(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8、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获取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递交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电子招标投标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nggzy.jnzbtb.cn:4430/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ids.jnzbtb.cn:4430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山东公用任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李营镇林屯村东500米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德新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537--*******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济宁高新区菱花路与菱花南路交叉路口世易尚城825号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段长波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行政监督部门 | 济宁市任城区水务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段长波,联系电话:159*****73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招标项目济宁市任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212-******-07-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公用任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公用任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370*****610******** 2、工程名称:济宁市任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EPC) 3、标段划分:1标段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包括:1、更换现状细格栅。优化现状曝气沉砂池,减少其对可生物利用碳源的去除,满足污水厂预处理需要;2、将现状两座生化系统改造MBBR工艺:在缺氧池增加填料,强化硝化反硝化作用,提高系统脱氮能力。3、设置粉末活性炭投加设备,将粉末活性炭投加到生物池出水口中,作为出水COD达标的应急手段;4、鼓风机房替换3台罗次风机变为磁悬浮鼓风机;更新生物池曝气系统,优化生物池搅拌,内回流。5、对碳源加药改造:新增碳源加药泵,配套电磁流量计等,优化改造碳源加药管路,新增应急生物池除磷剂投加系统一套,生化池内新增4台硝氮仪,优化现状在线硝氮仪表。改造后达到地表水准IV类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总氮控制在10mg/L(12mg/L)。 建安工程费和设计概算(估算):2117.46万元 (具体金额以审计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为准) 5、招标人:山东公用任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李营镇林屯村东500米 (2)联系电话:0537--******* (3)联 系 人:张德新 (4)联系电话:0537--*******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菱花路与菱花南路交叉路口世易尚城825号 (2)联系人:段长波 (3)联系电话:159*****738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施工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但最多不超过三家。 注:(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8、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4-21—2023-5-12 9: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网址为(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RenCheng))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操作咨询:053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3-5-12 9:3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RenCheng)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段长波联系电话:159*****738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Ren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RenCheng)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2023年4月21日 |
标签: 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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