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201566
工程地址:
楚雄州南华县雨露乡铅厂村委会龙潭村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工程规模:
约7100万元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上一年年底(2014年底)的营运资本,银行信贷(如有)和其他财务来源(不包括其他合同的预付款)可以满足(1)本合同中具有实际投标能力500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和(2)本合同中具有履约保证金800万元,提交形式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网银转账)。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9-01 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9-05 17:30
报名地点: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宋兴涛
联系电话:
135*****895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此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工程详细信息: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华县化工厂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建安工程)已经楚发改资环【2015】28号文批准建设。代行治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建设招标条件,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代行治理项目业主的委托对该项目按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质量标准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楚雄州南华县雨露乡铅厂村委会龙潭村,概算总投资15235.27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7100万元。新建1座危废填埋场(有效库容35万立方米)、砷渣预处理区、砷渣暂存区,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站、取土场、洗车平台、厂区道路、综合管理用房等工程。将1号至5号填埋场的采选废石、冶炼废渣及被污染土壤等约231610立方米(39.4万吨)含砷废渣稳定化处理后转移至危废填埋场安全填埋。同时对1号、2号矿洞进行封堵。本次招标范围:①总图部分;②库区防渗系统;③库区封场系统;④稳定化区建筑;⑤稳定化区工艺;⑥废渣清运及处理。2.2质量标准:2.2.1加强填埋场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填埋场选址及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并严格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取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严格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渣库的设计、建设。2.2.2严格按照砷渣稳定化方案对砷渣进行预处理,经检测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表5-1的限值要求后才能进行安全填埋。严格按照砷渣及污染土壤挖掘处置方案进行施工。2.2.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保证达标排放。外排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加强无组织排放源的控制,尽可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加强管理,非正常排放。2.2.4规范“雨污分流”系统设计,治理期废水(稳定化车间地坪冲洗水、运输车辆冲洗水、化验室废水、填埋场渗滤液、矿洞)和服务期满后废水送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采用氧化+中和+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规模110立方米/天,前端建设1575立方米的调节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标准限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值后,治理期回用于稳定化处理车间的砷渣稳定化工艺用水。加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确保废水不外排。为确保渗滤液处理站废水不外排,须建设不小于130立方米的事故池存储事故废水,事故发生时立即进行检修以恢复正常运行。 2.2.5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水泥废包装袋置于暂存间暂存及时外售利用,废矿物油、渗滤液处理站污泥、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废矿物油和服务期满后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应及时外售有资质单位处置,稳定化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渗滤液处理车间污泥及矿洞淤泥直接运往稳定化车间进行稳定化处置,应做到不落地不暂存,防治二次污染。除尘器收集粉尘、渗滤液处理车间污泥处理处置在转移时要注意做好危险废物的内部转移手续,建立台账,存档备查。 2.2.6严格落实砷渣预处理区、暂存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调节池为钢筋混泥土结构并采用2.0mmHDPE+土工膜进行防渗处理,渗滤液处理站内氧化反应池、污泥浓缩池等全部处理池、事故池,各生产废水收集池均应采用混泥土或防渗膜对池体作防腐和防渗处理,确保渗透系数均满足≤1.0×10ˉ10cm/s的要求。稳定化车间、养护区及砷渣运输道路地面应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在绿化区域建设排水沟有效与场区隔离。2.2.7服务期满后按照《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要求对填埋场和砷渣挖掘区进行封场植被恢复。关闭或封场前,必须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封场后按照《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38号)要求对渣库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及生态恢复工程进行闭库验收。2.2.8经检测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含砷粉尘及硫化氢、砷化氢等剧毒气体,投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劳动保护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2、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上一年年底(2014年底)的营运资本,银行信贷(如有)和其他财务来源(不包括其他合同的预付款)可以满足(1)本合同中具有实际投标能力500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和(2)本合同中具有履约保证金800万元,提交形式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网银转账)。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4项目经理要求:拟承担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中标后不得更换,如更换罚款50万元/次,在建期间,项目经理必须每月出勤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如有月份未出勤施工现场22天,罚款5万元/天。3.5项目组管理成员要求:除项目经理外,拟投入的项目组管理成员不少于10人必须有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且各专业搭配合理,且中标后不得更换,如更换罚款10万元/人/次,在建期间,项目组管理成员必须每月出勤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如有月份有项目组管理成员未出勤施工现场22天,罚款2万元/人/天。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此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相关资料及图纸押金10000元。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5.1 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5.1.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于2015年,9月 21日上午 09 时0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送至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由5.1.1中指定人员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2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5.2.1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 21 日上午 09时 00分(北京时间);5.2.2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投标单位届时应准时出席,否则投标书无效。六、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联系人/电话: 马秒/177*****788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1单元联系人/电话/传真:宋兴涛/135*****895 二0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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