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批农药公开处置(罚没资产)(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1691)

[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批农药公开处置(罚没资产)(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1691)

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批农药公开处置(罚没资产)项目编号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20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4-25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总评估价(元)
1一批农药(罚没资产)800g/袋50004000.00
合计4000.00
存放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区新集镇华丰农资院5号库
标的现状以实际情况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4000.00
评估基准日2023-03-28
评估机构济宁市通达化工厂
转让底价(元)4000.0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566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对没收无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处置的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乌兰察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3%甲拌磷颗粒剂(杀虫剂)限制使用农药 (生产日期为2022年02月06日),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经营此类限制使用农药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且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包含限制使用农药类型。意向受让方受让后须严格履行国家农药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规经营、使用农药等。

2、意向受让方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且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包含限制使用农药类型。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必须上传此类相关证件。

3、本项目披露及照片仅供参考,中心不对农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转让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数量以清单为准,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重量、数量等与现状不符为由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4、《济宁市通达化工厂售价证明》等厂家价格认定佐证材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备查,定价依据仅供参考。

5、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成交后标的物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必须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且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包含限制使用农药类型。
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让方与中心不对物品进行质量和真假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必须留取照片、影像资料。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受让履约承诺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须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4、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向交易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转受双方须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

5、标的的质量、现状等以实际状况为准,成交后不得以质量、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转让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转让方不对资产清单内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等负责,资产清单仅作为勘验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6、资产交接完毕后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署《资产交接完毕说明》,确认交接数量等相关信息,提交中心,以进行最终结算。

7、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区新集镇华丰农资院5号库

勘验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8*****566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2023-04-20 00:00:00至2023-04-25 23:59:59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法人).docx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1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4-25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拆除工作及现场清理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4-20 00:00:00-2023-04-26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中心收费办法.pdf
附件下载

资产交接完毕说明.docx

资产处置明细表.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康一非
咨询电话159*****806
咨询时间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晋女士 185*****921
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农牧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