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应急指挥及应急救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停机坪(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宜都市应急指挥及应急救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停机坪(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2 04: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应急指挥及应急救援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2021]297号、都发改审批[2021]347号)。宜都市应急管理局(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停机坪(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和内容:本直升机机场配合当地实施紧急消防、救援救灾等用途。停机坪位于外形为直径31m的圆形、建筑面积约754㎡。设计机型的重量和尺寸为米-171及其以下,全尺寸25.35米,最大起飞重量13t。该停机坪固定机场按民航机场要求建设直升机专业场道、直升机标识系统、助航灯光系统、气象设施、VHF远程控制系统、直升机固定装置、机场减震设施、消防设施、救援设施;可以保证直升机在夜间和极端天气下的起降。
2、项目地点:宜都市姚家店镇姚家店村。
3、招标范围: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具体内容包括:现场直升机机场选址定位,参与总平图调整工作;协助办理报建手续,参与项目建议书编制;告知直升机机场具体参数,纳入相关主体设计内容;提供直升机机场周围净空分析报告,参与景观图纸调整变更,提前解决飞行与景观之间矛盾;完成直升机机场专项施工图,由民航设计院对图纸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调整,直至符合要求。
编制民航局备案通用机场许可证所需的专业可研选址论证等各种资料;办理民航局备案通用机场许可证等各种手续;组织民航局专家场址论证、评审验收及其它事宜;取得民航局停机坪备案证件;运行相关标准材料以及机场使用细则;提供用户使用手册,并对相关人员组织培训。确保停机坪的合法使用。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2014)、《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4——第二卷 直升机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各专业、专项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进行质量评定。要求外观质量达到优良,整体质量达到合格。该设计及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后期办理通用机场许可证的要求,可以在民航局合规办理相关飞行手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民航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第 1 款资质要求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牵头,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力、协调工作。共同投标协议中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传。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者建筑工程,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承担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至 2023年4月27日 23 时 3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宜都市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遇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14时30 分。
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 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的《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信息发布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4 月21 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du.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宜都市陆城中山路1号
联系人:倪锐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14室
联系人:刘苏蓉
联系电话:138*****199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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