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寓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项目的设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海沧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 厦门海沧沧虹路501号,原海沧管委会办公大院;邮政编码: 361026。

3、招标项目名称: 海沧中沧阳光公寓项目方案设计。

4、招标项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 。

5、招标项目开始实施时间: 2005年 11月;资金来源:自筹 。

6、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

性质、用途:外来人口居住小区;建筑总面积约为:59000平方米;投资额:约7500万元人民币.

7、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8、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9、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5年 11 月 17 日至 21 日,上午 9:00时至11:00 时;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窗口(厦门市海沧区行政中心附楼一楼,电话****-*******)。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评标办法)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5年 11 月 24 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送达:厦门市海沧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窗口(厦门市海沧区行政中心附楼一楼,电话****-*******),交给招标单位,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1、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通知,不解释原因。

12、投标预备会:定于2005年 12 月 1 日9:00时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2107室举行投标预备会,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答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自愿参加。

1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05年 12 月 16 日8:3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送到厦门市海沧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服务窗口(厦门市海沧区行政中心附楼一楼,电话****-*******)。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本招标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20000人民币。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将投标担保金缴交凭证送交给招标单位。投标担保金缴交凭证未按要求送达的,不予开标,按废标处理。定标后,未中标单位投标担保金将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15、开标及评标:时间:定于2005年 12 月 16 日 9:00 时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招标采购中心2107室举行开标会,会后进行评标。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和本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会。(到会者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未按要求到会的,不予开标,按废标处理。)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7、有关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请与招标人联系。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厦门海沧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李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徐德聪 蔡志阳;电话:0592- ******* ;传真: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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