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中等职业学校办公家具及培训所需生活备品、公寓房间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青年创业中等职业学校办公家具及培训所需生活备品、公寓房间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青年创业中等职业学校办公家具及培训所需生活备品采购项目、公寓房间基础设施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青年创业中等职业学校,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一标段:办公家具及培训所需生活备品采购(详见货物技术规范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标段:公寓房间基础设施采购(详见货物技术规范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2.2 供货安装地点:长春市青年创业中等职业学校;
2.3 供货安装期: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备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供货业绩。
3.2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可兼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春城大街789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不少于7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青年创业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长春市卫星路8556号
联系人:杨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2015年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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