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膜采集设备询价公告

虹膜采集设备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连江县公安局(本级)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FJJF[XJ]*******、虹膜采集设备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虹膜采集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XJ]*******

项目名称:虹膜采集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包1(购买虹膜采集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00,000.00元

询价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其他信息化设备虹膜采集设备6(套)快速、便捷采集虹膜信息。100,000.00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4-23 至 2023-05-0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询价通知书(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5-06 10:00: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本级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1号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05-06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本级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1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丹凤路13号

联系方式:138*****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一芝、吴佳佳、方林燕

电话:059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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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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