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第四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第四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磴口县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第四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NCXZB-2015-113-TJ

招标项目磴口县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第四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规定,遵循公证、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磴口县城建局委托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磴口县201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2、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包括三个小区,即锦绣园小区1#-2#、磴口农发行住宅楼、磴口县法院职工住宅楼,总面积为9980㎡。

二、工期:开工日期满足甲方要求,工期:90日历天。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建设方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暂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每天9:00—12: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地点:磴口县德林大酒店。报名后到磴口城建局备案。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3、施工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持身份证原件);

(5)拟派往本次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7)巴彦淖尔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巴彦淖尔市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投标人提交时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两份,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说明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障金2万元。投标单位应于开标前打入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地址:内蒙古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015200 联系人:郭女士

固定电话:****-*******

邮箱:zfcg-5605@163.com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行:磴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账号:8603 6012 2000 0000 0050 64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联 系 人: 李彩虹

联系电话:182*****032

传真:****-*******

电子邮箱:huhaowei1983@163.com

二0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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