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湖景园小区2号楼、26号楼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合审查认定意见
武清区湖景园小区2号楼、26号楼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合审查认定意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天津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津住建发〔2021〕1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盘活利用存量住房改造(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函》等规定,区住房建设委于2023年2月28日组织区政务服务办、规资武清分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委等部门对湖景园小区2号楼、26号楼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进行联合审查,该项目的改造工程投资规模为4000万元,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127套、建筑面积*****.33平方米,运营期限为10年,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改造要求,一致同意将该项目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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