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0上松线(44省道)武义茭道至柳城畲族镇段2015年路面破板修复工程已由金市公路〔2015〕18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武义县公路管理段(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yztb.com)、金华交通网(http://www.jh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预算建安工程造价约377万元。
一、工程实施范围及标准:
本次工程计划实施S220上松线(44省道)武义茭道至柳城畲族镇段K4+000(茭道)~K74+280(柳城)计70.28公里,逐段路面破板修复共计20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挖除破损的水泥面板和部分基层后,按原结构修复,同时完善沿线标志标线。
二、工期要求: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三、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养护二类乙级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具有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交易席位证(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席位证开标前办理,否则不得参加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供潜在投标人进行网上自行免费下载。进行网上自行下载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yztb.com),根据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通知公告”栏—“前台下载标书流程说明”)进行下载,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版招标资料下载时间至2015年9月18日17时止。如网上下载有疑问,请咨询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
4.3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yztb.com)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1日下午2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2:00~2: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城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施工招标公开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应出席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义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浙江省武义县解放中街108号
邮 编:321200
电 话:****-********、0579- ********
传 真:0579- ********
联 系 人:张工、谢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城宏马时代广场1号楼806室
邮 编:3212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翁工
2015年8月26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等 级 要 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养护二类乙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承诺提供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供本工程在施工需要时使用(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自2012年7月1日以来一年内累计完成通过竣(交)工验收的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10000平方米及以上项目的施工。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情形; 2、自201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自2012年7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和安全生产负责人)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至少一个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经理(或担任过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公路工程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在建项目”的认定按浙交办〔2013〕49号文执行)。 3、自2012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担任过至少一个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1 | 有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浙交办〔2013〕49号文关于“在建项目”的认定办法:
“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为:标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标段交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标段中标通知书中有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的,该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项目”按以下原则认定:
1.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为中标通知书中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之一的,则仅认定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2.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均不是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以及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三者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3.中标通知书已发出,但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则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一、机械设备 |
电子计量设备 | 套 | 1 |
混凝土拌和机 | 500L以内 | 台 | 1 |
手扶自行式标线机 | 2.2kw以内 | 台 | 1 |
混凝土割缝机 | 台 | 1 |
平板式振捣器 | 台 | 2 |
插入式振捣器 | 台 | 4 |
振动压路机 | 台 | 1 |
自卸汽车 | 8T以上 | 辆 | 8 |
轮式装载机 | 1m3以内 | 辆 | 2 |
洒水车 | 台 | 2 |
二、试验检测仪器 |
方孔筛 | 套 | 1 |
振动压实成型机 | 台 | 1 |
混凝土抗折试模 | 套 | 4 |
摆式摩擦测定仪 | 台 | 1 |
平整度检测仪 | 台 | 1 |
水准仪 | 台 | 1 |
坍落度仪 | 台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