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2017-YB028惠东县稔山镇范和村坝仔路硬底化工程招标公告
RS2017-YB028惠东县稔山镇范和村坝仔路硬底化工程招标公告
惠东县稔山镇范和村坝仔路硬底化工程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符合招标条件。为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定承包队伍,经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RS2017-YB028
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东县稔山镇范和村坝仔路硬底化工程
(二)建设单位:稔山镇范和村委会
(三)建设地点:稔山镇范和村
(四)工程造价:******.66元(建安费招标,含税)
(五)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856米,路面宽3米,平整场地及硬底化面积2568平方米。(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设计)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见图纸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合格,30天
(八)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资金到位50%以上
(九)合同价款与支付
中标企业带资建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付清工程款。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国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有路桥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3、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4、不允许以分公司形式报名;
5、企业报名投标时,等同接受合同附件内容和各项条例;
6、从2017年9月19日开始,在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人承诺书》签字盖章。
三、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法人、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需带法人和交易员身份证原件审查);交易员以CA认证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或以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对应岗位人员为准。提供交易员及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施工现场管理班子所有人员最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交凭证;
7、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市内、市外企业均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
以上所提及的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一份正本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原件核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携带上述资料到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报名。(时限一日)
五、交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8864元人民币(工程造价2%),由投标人从其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稔山镇财政结算中心账户,未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作为提交履约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不签订合同的,不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东县稔山镇财政结算中心;开户银行:惠东农商银行稔山支行;账号:8002-0000-0021-8722-6)。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30至15:00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递交到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逾期恕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12月29日15:00时在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
八、联系方式:
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稔山镇范和村委会
联系人:李志辉
联系电话:159-1389-2618
稔山镇范和村委会(盖章)
2017年12月20日
投标人承诺书
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
为加强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信用管理,根据《惠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镇村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惠东府[2017]39号)精神,我公司对参与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作出以下承诺:
若我公司有累计2次报名后不缴纳竞投保证金、累计2次无故不参加竞投结果公布会、恶意低价竞投、串通竞投等影响公平交易秩序等行为;有竞投成功后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交易项目、供应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建设工程质量差等行为,我公司愿意接受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不予退还竞投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处于将我公司列入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信用“黑名单”管理、限制参加稔山镇区域内的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6个月的惩处。
公司(盖章)
2017年月日
告知书
根据《惠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镇村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惠东府[2017]39号)精神,为加强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信用管理,现对参与稔山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竞标的投标人作出以下告知:
对累计2次报名后不缴纳竞投保证金、累计2次无故不参加竞投结果公布会、恶意低价竞投、串通竞投等影响公平交易秩序的竞标人;竞投成功后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交易项目、供应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建设工程质量差的竞得方,不予退还竞投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处于将其列为信用“黑名单”管理、限制参加本镇区域内的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6个月的惩处。
2017年10月13日
惠东县稔山镇范和村坝仔路硬底化工程
施
工
合
同
建设工程施工同
招标方(全称):**镇*****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方(全称):***************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或图纸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建设规模和承发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建设规模:
承发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三、合同工期: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为***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厅和市交通局有关新农村公路质量规定执行。
五、承包方式
按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由乙方承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中标企业带资建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付清工程款。
七、乙方义务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乙方如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完成工作时,甲方有权更换乙方;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生产安全保卫;
3、乙方自行解决住宿生活场所等工作及费用;
4、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负责已完工程的养护工作,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乙方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八、工程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按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九、质量与检验
l、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甲方和监理的监督。
2、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当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到质量符合评定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天内开始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自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需要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监理应按时参加验收,否则,视为同意验收合格。
十、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事故处理
(l)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立即通知监理方和甲方,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接受处理。
(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或监理方发出的变更指令施工。变更包括: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自行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使用,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和乙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后10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0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一年,在缺陷其内乙方应尽快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未完工程和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因施工造成的工程缺陷。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上述指令,则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完成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此费用由甲方在应退还给乙方的保留金中扣除。
十三、其他
(一)工程分包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乙方无法预见的洪、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各自责任商量解决。
(三)保险
1、乙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四)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甲乙方在协议书签订日起合同生效。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缺陷责任期,待缺陷责任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双方结清工程保留金之日,本合同自然失效。
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定代表:————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标签: 坝仔路硬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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