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超市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超市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超市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23 浏览量:

项目名称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超市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QITA********所属管辖范围长沙市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对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超市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超市经营权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HNBC-CQ-001

项目标底价:******元/年(含两处超市房屋租金),经营年限:两年。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上传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合格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保证金缴纳情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05 -15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05-15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3-04-23 至2023-04-28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行政监管部门和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行政监督部门:长沙县财政局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监督电话:0731-********

监管范围:负责本项目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及投诉处理。

采购人: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178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北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

联系人:王琴、罗勇

电 话:0731-********

九、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含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示、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七)、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八)、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九)、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编写评审报告,提交评审报告给甲方确认,协助甲方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十)、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组织质疑复核,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依据招投标文件对供应商起草的合同进行审查;(十五)、报送、备案和保存采购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十六)、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存档;(十七)、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八)、配合采购人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下载专用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专用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转湖南CA(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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