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树塘村排污工程招标公告
宅树塘村排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宅树塘村排污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宅树塘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预算造价:预算约56.17万元(已扣除区农办统一提供的管材、一体式化粪池、塑料检查井等甲供材料,具体金额以招标控制价为准);2.2 招标范围: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宅树塘村;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注册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含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临时建造师证书);4.4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4.5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需提供《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复印件(该手册必须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章,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的单位除外)4.6按招标公告第3.2、3.3、3.4这三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6、报名时间:2015年09月 01日~09月06日 (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人民政府招标办206室招标人: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宅树塘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宅树塘村 单位地址:金华市人民西路167号5楼联系人:程伟民、汤根仙 联系人:孟雯联系电话:138*****697、159*****812 联系电话:139*****098监管单位: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招投标中心 2015年 08 月 31 日
标签: 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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