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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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SLCZB-2023-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施甸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桃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位于施甸县甸阳镇大竹蓬村委会张家坟山,院区内医院职
工约600人,每日门诊病人600余人,住院病人约400人,陪护人员约400人食堂每餐合
计约1500人营养食堂面积约648平方米,预计年度营业额1000万元,实际营业额由中标
人的经营管理情况决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
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三
证合一证件),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4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202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度公司有效的财务报
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2.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
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6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招标人及招标代
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
其投标资格: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
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公司注册地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日完
成本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2从业人员具备健康证: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有意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时间内到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水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
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鲜盖公章: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鲜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公章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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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方式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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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1801):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01会议室:注: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已由招标人同意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施
甸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BSLCZB-2023-06:
1.3项目地点:施甸县甸阳镇大竹蓬村委会张家坟山新院区3号楼1楼
1.4项目概况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位于施甸县甸阳镇大竹蓬村委会张家坟山,院区内医
院职工约600人,每日门诊病人600余人,住院病人约400人,陪护人员约400人食堂每
餐合计约1500人营养食堂面积约648平方米,预计年度营业额1000万元,实际营业额由
中标人的经营管理情况决定。
具体位置:施甸县人民医院新院区3号楼1楼: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1.6服务内容及要求负责医院职工和病友餐饮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
要求。
就餐人员消费方式:就餐人员一律使用充值IC卡方式刷卡支付,不接授现金。消费结算系
由施甸县人民医院购买安装,医院与经营方设立银行共管账户,按月结算。
价格商品及服务明码标价,食品价格不能高于周边食堂同类食品价格,经营的品种成品
的价格及质量标准由中标单位拟定,经过医院审批后方能执行,不得销售不合格过期假
冒伪劣等食品,不得销售超越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及其它物品。中标单位应服从医院的管
理监督,保质保量,不得擅自涨价,禁止各类不正当竞争。
场地设备维修医院提供场地,初装修及电给排水已完成。设备及安装由经营服务商
家自行完成,经营过程中的维护维修更换添置,费用由商家承担。中标方在合作经营
期间,在不影响原房屋结构及安全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装饰。但产生的一切
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其他如安全防范设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
均由中标方自行办理。经营过程中的水电费燃气费厨余垃圾处理费排污费,人员工资
及社会保险等由经营方自行承担。
1.7服务期限3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和稳定,支持和鼓励经营企业投入相应的设施设备,
提升服务水平,承包期限按一招定三年设定,一年一考核,即每年由医院组织考核,对
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由医院书面通知整改,不按时整改自动终止本项目合同。因
国家行业等政策法规出台引起招标项目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按政策法规办理:
1.8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1.9承包管理费及支付方式:医院开设银行专项共管账户,由经营方和医院共管,每月一
结算。医院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不低于10%,具体比列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决定收取管
理费。
2.0服务地点:施甸县甸阳镇大竹蓬村委会张家坟山新院区3号楼1楼: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专项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
账号:53050172863900001236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162366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并注明项目名称,到期后无息退还。
9.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合同执行。
10.本次公告信息公示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施甸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5-8121654。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施甸县人民医院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石鼓东路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875-88255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1801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187557807
电子邮件:54012717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加: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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